做得好晋升加薪,做不好降级辞退。《办法》规定,工会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划分为五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中级二等、中级一等、高级二等和高级一等。每年,由各区县(市)、园区总工会负责对职业化工会工作者进行考核。如果在低一级岗位低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可以从初级晋升至中级二等或中级二等晋升至中级一等。如果在低一级岗位低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可以从中级一等晋升至高级二等或高级二等晋升至高级一等。
职级不仅影响工会工作者的去留,同样影响工会工作者的工资。《办法》明确,工会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级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他等五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构成,参照宁波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的标准确定。岗位工资中初级至高级一等分别对应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十级至六级岗。薪级工资由各区县(市)、园区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起点薪级,共有65档薪级,每年都有100元左右的增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1月起增加1级薪级工资。通过稳定的加薪渠道,让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职业发展有章可期。
此外,以工作实绩考量确定绩效工资;职级津贴则与所任职级相对应,从3600元/年到12000元/年不等,由市总工会全额补助,激发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活力;社保与住房公积金则按照国家对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缴纳。
《办法》明确,严格把关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入职前,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市总工会将工会工作者的培训列入年度计划培训班次。而宁波各地总工会也将定期组织工会工作者进行脱产培训,不断提高工会工作者服务职工群众,干好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