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门诊报销
二档缴费年支付限额为200元,一档缴费年支付限额为80元。
2.市内住院报销
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医院等级支付:二档缴费,一级医院按
85%,二级医院按70%,三级医院按60%。一档缴费,一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的按80%支付,未实施基本药物的医院按60%;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
45%支付。
3.非参保地就医报销
二档缴费,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非参保地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需要转诊审批,直接在就医医院按规定比例结算报销。一档缴费,凭我市出具的转诊证明,方可在就医医院按市外比例正常报销,未转诊审批的需要先行自付10%的医疗费用。
4.异地就医报销
二档缴费,凭转诊证明到省内指定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后直接在就医医院报销,享受山东省的住院报销政策,个人不需要垫付住院费用。一档缴费,出院后个人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凭转诊证明回当地转出医院报销。
5.门诊慢性病待遇报销
二档缴费,甲类门诊慢性病没有封顶线,报销比例为60%,较一档缴费提高20%;乙类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50%,较一档缴费提高15%,封顶线较一档提高约50%。
6.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支付限额
二档缴费的为17万元,一档缴费的为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