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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停薪留职的几种情形?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在面对一些问题的重大决策或者是部分员工的违规处理时都会面临一些问题,能否对这些员工进行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企业职工因为家庭或是某外部内部原因需要短时间暂停工作,能否与企业签订停薪留职合同,使自己的工作和利益得到安全有效的保障。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
一、劳动法停薪留职的规定
企业职工停薪留职,这是特殊时期的产物,现在已经废除了。 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二、劳动法如今已废除停薪留职
但是,企业职工停薪留职,这是特殊时期的产物,现在已经废除了。 这个意见是 1995年8月4日由劳动部颁布的,从意见的规定可以明确看出国家的态度,即国家不同意一方面维持劳动关系,又停薪留职在外自谋职业或到第三人处就业。这么多年过去了,企业全民所有制时代早就结束了,企业职工停薪留职也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
三、废除停薪留职后更多保证权益的是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在停薪留职期内双方保留劳动关系,企业若单方解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但双方都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者提出解除的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提出的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停工留薪期满加单位,应按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此可以看出,现在并没有停薪留职这说法了。劳动法里更是已经去除掉了停薪留职这一条。劳动者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合作关系,合同期满劳动者愿意继续工作原单位应该与其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便解除劳动关系。这样使之双方合作之间的自愿性更强 ,同时也保证了企业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益,这就是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的内容。
在事业单位可以以什么理由停薪留职?
回答如下:在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的理由通常包括:
1. 照顾家庭成员:比如有生病需要照顾的家人,或是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等情况。
2. 继续学习深造:如申请留学、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等。
3. 创业或自我发展:有自己的创业计划或者想要尝试其他职业发展机会。
4. 参加公益活动或志愿者工作:有参与公益活动、志愿者工作的机会,希望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
5. 个人原因:如需要休养身体、调整心态等。
请注意,具体的停薪留职政策和要求可能因事业单位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参考相应的规章制度来了解详细的信息。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停薪留职?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一)久病不愈超过一个月者;
(二)因特殊情况暂时不能上班者。
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停薪留职的法律最新规定?
企业职工停薪留职官方最新规定:
1、原固定工中经批准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在停薪留职期内双方保留劳动关系,企业若单方解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但双方都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者提出解除的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提出的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停工留薪期满加单位,应按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