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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的甘肃省公积金能不能在平凉取出来?
可以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在兰州地区以外购买住房的,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和办理地点等如下:
一、办理材料
1、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2、所购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能够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购房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凭证,购房合同不能上网查询的不予办理;
所购房屋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发票,并现场签署《购房行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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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异地所购房屋在配偶名下的,应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二、提取时限
1、购房合同为要件的,以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两次;
2、《房屋所有权证》为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发证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兰州公积金提前还款规定?
公积金贷款可提前还款,但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一年以上才可以提前申请还贷。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提前还款或一次性还款。
兰州如何自己缴纳公积金?
兰州如何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要求具体如下:
? ? ? ?第一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 ? ? ?第二条凡具有我市城镇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参照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 ? ? ?第三条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缴存职工就近选择中心下属的各县区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业务。
? ? ? ?第四条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纳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管理。
? ? ? ?第五条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具有兰州地区城镇户口的户口簿。
2)在兰州地区连续缴存两年以上的《兰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年的交款票据(由代办机构代缴养老保险,无法提供本人交款票据原件的,在含有本人款项的票据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姓名,并由代办部门加盖代办部门鲜章)。
3)《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 ? ? ?第六条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自由职业者的月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月平均收入由本人申报,且最低不得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 ? ? ?自由职业者的缴存比例10%-21%,由本人自行选择申报,管理中心根据缴存人的实际情况核定。自由职业者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7月调整一次,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调整。
? ? ? ?第七条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应沿用原个人账户,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再继续缴存。自由职业者如在其他单位就业并需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 ? ? ? 第八条自由职业者可以采取现金缴付、银行转账两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 ? ? ? 第九条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可选择按月缴存、按季预缴或按年预缴等方式,但预缴月份不能跨两个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
? ? ? ? 第十条自由职业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结息。
? ? ? ?第十一条自由职业者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提取时凭本人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办理。
? ? ? ?第十二条自由职业者自开户之日起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后,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 ? ? ?第十三条自由职业者如未履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不得享有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权利;如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贷款。
? ? ?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兰州夫妻公积金怎么一起用?
1、买房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一起办理公积贷款的话,那么贷款就会以你们两个人存的公积金余额来计算,可以贷的额度是比一个人要带的额度高很多的。
2、夫妻公积金如果,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你们就把你们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包括购房缴存的凭证,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的证明,最后还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等一系列材料。
3、拿着这些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去申请,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照资料夹的要求填写完毕,连同下面的资料一起提交给受托的银行
公积金多长时间可以取一回?
一年
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积金是可以一年提取一次的,但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能提取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
提取情况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方式
1、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核心办理提取审核。
3、经核心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填制并盖章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本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还贷存折或还贷储蓄卡(须在存折上打印出或提供最近月份的还款记录)、配偶方提取时,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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