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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战时后备役?
- 2、储备兵是什么意思?
- 3、参加预备役的条件是什么?
什么是战时后备役?
后备役也叫预备役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简称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是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预备役部队纳入军队领导指挥体系,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
预备役部队以少数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基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统一编制组建,属于人民解放军序列。平时按照总参谋部的计划进行军事训练,努力提高军事素质和快速动员能力,必要时可按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储备兵是什么意思?
泛指战时可以征集到军队中服兵役的人员。
某些国家分兵役为现役、预备役和储备役,服预备役期满后转入储备役的士兵叫储备兵。
在中国,储备军就是指预备役,也就是指国家平时以退役军人、民兵为基础、现役军人为骨干组建起来的战时能够迅速转化为现役部队的武装力量。
预备役是指国防后备兵员。它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退出现役应服预备役的军人;二是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公民。预备役是区别于现役的一种兵役义务,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基本形式,是战时实施兵员动员的重要措施。
参加预备役的条件是什么?
士兵预备役分2类:
第一类,包括基干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与军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类,包括普通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18~35岁的男性公民。
军官预备役包括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的退伍士兵、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经过军事训练考试合格的高等院校毕业学生,以及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各类预备役军官,按照规定服预备役已满最高年龄者,即退出预备役。
预备役部队的军官分为两种,
一种是现役军官,其身份是现役军人,另一种是预任军官,其身份是地方人员。
预备役部队的现役军官和作战部队的军官是一样的,只是服役部队性质不同。
成为预备役部队预任军官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现役军官退出现役转服预备役;
二是部队任命。
成建制编组预备役部(分)队的地方企事业单位,为了加强对预备役工作的领导,通过规定程序,任命该单位有关领导担任预备役部队相关职务,并授予预备役军衔。比如,预备役部队在某企业编组一个预备役连,通常任命该企业分管预备役工作的领导担任该预备连的副连长。
三是国家统招的大学生毕业后直接任命为预备役军官。
1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
3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 符合兵役法规定的服士兵预备役的年龄,即18-35岁
5 身体健康
参加预备役必须得是团员或者预备党员。要有较高得思想觉悟,忠于国家,忠于党,不判党。
有些是义务兵退伍回来得18-35岁成年男性,必须身体健康,没什么传染病,可以从事高强度训练得人员,还有一些是经过征兵合格得预备役候补人员,要有为国家牺牲得觉悟
我国《兵役法》第37条规定凡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兵役法》第38条规定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
其余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沿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除这些基本条件外,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报告》中还规定了民兵的政治、身体条件。
如:参加民兵组织,必须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身体健康。具体标准,按照征集兵员的政治条件和应征青年体格评选条件执行。规定这些条件上,对于提高民兵预备役质量,纯洁民兵预备役组织,保证枪杆子掌握在政治上可靠的人手里,是完全必要的。
答案是:1. 如果体检和政审合格后走进军营,两年后退伍,就可以成为一名预备役士兵。
2. 预备役: 预备役和现役不同,是另外的一种兵役义务,也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基本形式。 预备役是战时实施兵员动员的主要基础。实行预备役的目的是,在平时储备数量充足,训练有素,能实施快速动员的后备兵员,为战时迅速扩充军队服务。
3. 方法: 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后的三十天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成为一类预备役士兵。
4. 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对地方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进行登记统计,被编入对口专业技术分队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八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5. 原籍地有组建预备役部队和基干民兵组织的,编入预备役部队或是基干民兵组织,并且经过军事训练考核合格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适龄人员。
6. 已经参加工作的适龄青年,每年五月份民兵整组时可以编入自己所属单位的基干民兵组织,参加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的军事训练。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适龄青年可以通过社区报名,由乡、镇、街道武装部统一编入乡、镇、街道的基干民兵组织。
参加预备役的条件是凡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参加预备役的条件是:1984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规定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
(一)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
(二)在不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
(三)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八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8年12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规定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
(一)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
(二)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
(三)其他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预备役士兵。
2011年《兵役法规定》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二)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三)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
1984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规定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
(一)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
(二)在不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九岁至三十五岁的退出现役的士兵,以及其他符合士兵预备役条件的的男性公民。
1998年12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规定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
(一)除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外,编入民兵组织的人员;
(二)其他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2011年规定: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
(二)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
1984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还规定:第一类预备役士兵,二十九岁转入第二类预备役;第二类预备役士兵,三十五岁退出预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