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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接替顺序?
根据1947年通过的“美国总统继任法案”,美国总统一旦离开其职务,将由副总统、参众议会议长及内阁成员,依以下的顺序依序接替其职位:
副总统(参议院议长)→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国务卿→财政部长 →国防部长→ 司法部长→内政部长→农业部长→商务部长→劳工部长→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交通部长→能源部长→教育部长→退伍军人事务部长→国土安全部长
美国总统继任顺序是怎样的?
如果美国总统无法履行职务,那么根据1947年通过的《美国总统继任法案》,继任总统的次序应该是一下:美国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国务卿美国财政部长美国国防部长美国司法部长美国内政部长美国农业部长美国商务部长美国劳工部长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美国交通部长美国能源部长美国教育部长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长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PS:小布什任内成立的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原本依照惯例,排名在最后一位,但2003年6月27日参议院已经提议修法,将排名改列于司法部长之后,但尚未经过众议院同意。
罗斯福之后的十二位总统是谁啊?
1、美国有两个当过总统的罗斯福:一个是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一个是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
2、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之后历任总统:
第26任西奥多·罗斯福 (Theodore Roosevelt) 共和党 1901年-1909年
第27任 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William Howard Taft) 共和党 1909年-1913年
第28任 伍德罗·威尔逊 (Woodrow Wilson) 民主党 1913年-1921年
第29任 沃伦·G·哈定 (Warren G. Harding) 共和党 1921年-1923年 在任内去世
第30任 卡尔文·柯立芝 (Calvin Coolidge) 共和党 1923年-1929年
第31任 赫伯特·胡佛 (Herbert Hoover) 共和党 1929年-1933年
第32任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 民主党 1933年-1945年 任期最长的美国总统,连任四届,最后死于任内
第33任 哈利·S·杜鲁门 (Harry S. Truman) 民主党 1945年-1953年
第34任 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 (Dwight D. Eisenhower) 共和党 1953年-1961年
第35任 约翰·F·肯尼迪 (John F. Kennedy) 民主党 1961年-1963年 任内被暗杀
第36任 林登·约翰逊 (Lyndon Johnson) 民主党 1963年-1969年
第37任 理查德·尼克松 (Richard Nixon) 共和党 1969年-1974年 任内因水门事件而辞职
第38任 杰拉尔德·福特 (Gerald Ford) 共和党 1974年-1977年 唯一一名未经选举就接任副总统,然后接任总统的人
第39任 吉米·卡特 (Jimmy Carter) 民主党 1977年-1981年
第40任?罗纳德·里根 (Ronald Reagan) 共和党 1981年-1989年
第41任 乔治·H·W·布什 (George H.W. Bush) 共和党 1989年-1993年
第42任 比尔·克林顿 (Bill Clinton) 民主党 1993年-2001年 任内国会曾提起弹劾动议,但未获通过
第43任 乔治·W·布什 (George W.Bush) 共和党 2001年—2009年
第44任 贝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 民主党 2009年—2017年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第45任 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共和党 2017年—2021年
第46任约瑟夫·拜登(Joseph Robinette“Joe”Biden)民主党 2021年至今
3、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之后历任总统详见上,不再一一列举。
美国下任总统任期?
美国总统任期是4年。
1951年开始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规定总统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当选为总统多于1次。
总统每四年选举一次,个人最多只能任两届。虽然总统和副总统选举是由全民普选方式举行,不过产生方式是由选举人票(选举人由民选产生,按国会议员数目而定)所决定;
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全国选举人票为538张,候选人至少获得270票才能当选。
选举人团所谓“间接选举”只是礼仪性的程序,当选的选举人在选举人团投票时绝大多数会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总统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
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联邦主义下的特有制度,是费城制宪会议上主张全民直选总统和主张国会选举总统的代表之间的一种妥协。
基于该制度,每个州获得若干选举人团代表名额(美国宪法第二十三条修正案通过以后,首都华盛顿特区也获得三个选举人名额),各州自行决定其产生方式,现今各州和华盛顿特区选举人团代表皆为民选。
美国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所拥有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因此在历届美国总统选举中,人口众多的大州都成为候选人争夺的重要目标,以图获得更多选举人票。
在多个小州获得压倒性多数选民票(即普选票)的候选人,其选举人票可能不及在个别大州以微弱优势胜出者,由此导致获得全国最多选民票的候选人可能未获最多的选举人票,从而在竞选中落败。
换言之,一些总统候选人虽然在大选中获得的选民票少于对手,却因得到足够的选举人票而当选,这种情况在美国历史上曾于1876年、1888年、2000年和2016年发生过4次。此外在1824年更出现未有候选人取得过半选举人票,由众议院中代表各州多数党的众议员表决选出总统。
职权
1、行政
总统是政府首脑,处理各种国政,包括内政、经济、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也任命各个内阁人事,需经过参议院同意与建议。总统为了处理外交及国安事务并制定相关政策,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并成为其主席,副总统、国务卿、国防部长是法定正式成员。总统同时兼任三军统帅,统率陆、海、空军。
2、立法
总统可以否决任何获国会通过的法案,但需要于法案通过后10日(星期日除外)内提出。如果法案获国会两院均以三分之二票数通过,总统的否决权将会被推翻。总统亦可于国会休会的时候单方面否决任何获国会通过的法案。
另一方面,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方式。此外,总统还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3、司法
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破坏联邦法律的人(遭弹劾者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总统拥有对联邦罪名的赦免权。但如该罪名为州法所订,其赦免权属于该州州长。
4、外交
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林肯的下一任总统是?
他的下一任总统是安德鲁·约翰逊。
安德鲁·约翰逊(Andrew Johnson,1808年12月29日一1875年7月31日)是美国第17任总统。幼时家境贫寒,当过徒工,后来做过裁缝。1857年当选为国会参议员。在1864年美国总统大选时,他是在南北战争时期参议院里受到北方欢迎和林肯总统信任的唯一的南方人,并被林肯提名为副总统候选人。随后,他脱离民主党而加入共和党。1864年大选时,当选为副总统。在亚伯拉罕·林肯遇刺身亡后,他继任为美国第17任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