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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立法还是立法机关领导立法?
中国共产党的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因此,中国共产党是领导立法。国家权力机关、政府、政协等都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当然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长一人、副委员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立法方面的主要职权是:解释宪法、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的修改和补充,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法规;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②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创制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享有国家立法权以外,根据现行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享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的权力;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可以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发布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民族自治区和自治州、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我国的立法体制是指?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统一的单一制国家是历史形成的传统,这些因素决定我国的立法权限必须相对集中,不能过于分散,以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国家的统一。
同时,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情况很不相同,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需要不断完善法制,等等,这些因素又决定我国的立法权限不能过于集中,必须适应各种不同情况,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根据这些实际情况,宪法、立法法和有关法律确立的立法体制既是统一的,又是分层次的。
所谓统一,一是所有立法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二是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所谓分层次,就是在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自治地方人大、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分别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实践证明,这样一个立法体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立法工作队伍包括哪些?
我国专门的法治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要求:“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可见,法治队伍内涵丰富,既包括专门的法治队伍,即立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等政法干警、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办案人员,也包括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和高校法学教师、学术科研机构的法学专家、学者。
中国的行政司法立法机关分别是什么?
立法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包括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及各部委局相关单位,也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司法机关是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