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送机关一般有哪些

生活经验021

本文目录

  1. 公文抄送机关有多少个?
  2. 公文抄送下边的机关一般写什么?
  3. 公文的抄送机关指的是什么啊?
  4. 行政公文中抄送、主送、抄报的区别,都分别适用什么级别的单位?
  5. 公文中主送、抄报、抄送、发的区别?

公文抄送机关有多少个?

公文抄送是公文在执行中需要有关部门熟悉了解或协助配合的工作。主要是公文中涉及抄送部门的工作或关联工作。除主送机关外有时会抄送一些单位。至于抄送多少个机关,没有具体规定要求数量,视公文内容而定。一般日常最多也就是三五个单位,涉及内容与多个部门有关时会多抄送。

公文抄送下边的机关一般写什么?

公文一般有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之分。

抄送机关一般有哪些,第1张

所谓主送机关,就是某一份公文主要要送达到的一些单位,所以主送单位其实也就是公文正文部分当中的“抬头”所写的单位名称,比如一般写“某某单位”,再加一个冒号,下面就开始写正文。

那么抄送机关是啥意思呢?通常来说,公文的抄送机关,主要是相对于主送机关而言的,前面已经说了,主送机关是公文主要送达的单位,是公文的直接送达对象。

那么抄送机关,就可以理解为是公文的间接送达单位,而不是主送单位,但是这些单位和主送单位之间,尤其是和公文内容都有一定的关联,所以就有必要对公文内容知晓一下,这个时候就可以选择将相关单位列为抄送机关。

另外需要注意一下,抄送机关和主送机关一样,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部门。但是需要格外区分一下的是,主送机关一般只是单位和部门,《党政机关公文管理规定》里面明确提出,公文一般不得主送给个人(因为给个人还不如直接写信),但是公文在选择抄送的时候,是可以选择抄送给个人的,比如抄送给相关的领导或者办事人员。

总之,主送和抄送,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可是地位却有天壤之别,必须要加以区分,以免本末倒置。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公文的抄送机关指的是什么啊?

公文的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标识“抄送”,后用全角冒号;抄送机关之间用顿号隔开,回行后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注句号。如果主送机关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可以在抄送机关之上、主题词之下标注主送机关。日常工作中常见有所谓的抄报机关,网上也有所谓的“抄送”与“抄报”的区别的解释,其实是不正确的想当然的使用。

行政公文中抄送、主送、抄报的区别,都分别适用什么级别的单位?

抄送、主送、抄报是指公文流转方向上而言的,与什么级别的单位没有关系——某部委向上打请示,主送单位就是国务院;某街道向上打请示,主动单位就是某区或某县。下面分别说一下适用情形:

1、首先明确一点,按照2001年实行的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在公文流转中只有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两种情况了,抄报其实是抄送的一种特例,下面会详细解释。

2、公文主送机关是按照公文内容、收发文机关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及其职权范围确定的。可以看出,这里面主要依据的是公文内容和层级关系。下行公文可以有若干个主送部门,比如区政府发出的关于规范财政运行纪律的文件可能所有区直部门都属于主送机关;但是上行文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也就是说请示啊什么的只能有一个主送部门,其他有必要对请示事项等了解、阅知的部门则用抄送。

比如,某县市区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双重管理部门,他们业务上受上级部门直接领导,但其他一些方面受本级地方领导。如果这个局打请示,请示内容是近期内开展某某药品专项治理行动,那么主送机关应为上级部门(即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抄送本级县市区政府;如果请示内容为协调更换办公地点,则主送机关就应该是本级县市区政府,同时抄送上级部门。

3、以上说明了主送和抄送的情况,需要特别注意的两点是:一是上行文要严格只要一个主送机关的要求;二是请示不能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4、抄报是以前沿用的一种说法,主要是当抄送的机关为上级机关的时候,为了表示尊重,用抄报的形式。但是前面也说了,严格意义上说,抄报的形式已经不使用了。需要抄送给上级机关也是用抄送即可。

公文中主送、抄报、抄送、发的区别?

四者的区别是:

1、主送:公文主要受文单位或个人;

2、抄报:发文单位除主送单位以外的发文单位,多为上级单位或不相隶属的级别较高单位;

3、抄送:发文单位除了主送单位以外的发文单位,多为平级单位、下级单位;

4、发送:公文中多为用分送、分发等替代,多用于简报、通报、会议纪要类公文,受文单位无主次之分。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公文注意事项草拟公文,从构思到脱稿都要一丝不苟。动笔前应当做到:1、了解领导意图,弄清本文件的性质、行文目的、任务和范围;2、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明确政策界限;3、熟悉业务,必要时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掌握工作规律。文件起草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2、简明扼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3、谦虚谨慎,勤勉及时。4、贵在得“体”。合乎体式,合乎身份。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正确。时间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使用数字时,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