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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法停车费最新规定?
《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业主、住户使用其提供的停车场或其他服务设施,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业主和住户收取无法合理解释的费用。
同时,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以明码标价和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示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并在物业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并不得变相提高服务收费。
根据以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停车费的标准和服务项目,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业主或住户使用其提供的停车场或其他服务设施,收取无法合理解释的费用。
同时,也不得变相提高服务收费。
如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上述规定收取停车费,业主或住户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投诉,并可向当地物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民法典小区停车费的规定?
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275条。其中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在建筑计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一些车位,还有就是车库的归属应当是由当事人通过出售或者是出资等具体的方式来进行约定的。
一、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 ? 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275条。服务企业可根据车位权属所有人委托,提供停车保管服务的,可按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
? ? ? 法律规定
? ? ? 《民法典》
? ? ? 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 ? 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小区停车费收益该归谁
? ? ?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 ? ? 1、全体业主所有
? ? ?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 ? ? 2、部分业主所有
? ? ?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 ? ? 《民法典》
? ? ?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 ? 第二百七十二条
? ? ?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小区内的停车费归属方面的问题,实际上在《民法典》当中也是有所规定的,主要就是需要依据《民法典》第275条,收取所得到的停车方面的费用应当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收停车费最新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小区停车费标准2023的最新规定?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
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