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高技能人才使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市人社局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
2、按照市人社局要求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在岗转岗技能培训及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使其职工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用人单位。
三、补贴奖励标准
对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学校、定点培训机构以及各类用人单位按取得相应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每人200元的奖励。
四、补贴奖励申报程序
1、申报补贴奖励对象请于2020年11月26日前上报加盖单位公章的《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或《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复印件、《上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奖励)申请表》(附件2)、《上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3)、《高技能人才培养名册》(附件4)至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经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复核确认后,统一核发补贴奖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