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一、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
(2)税务登记证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提供)。
(4)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时提供)。
二、申请人首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3)已购置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设备的证明材料。
三、待行政许可审批后,纳税人再准备以下资料到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
(1)发票购领簿 ;
(2)《发票申购表》 ;
(3)税务登记证副本 ;
(4)经办人身份证明 ;
(5)如购买专用发票还需带防伪税控 IC 卡 。注: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