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的武器,或者说火器,主要分为自造、缴获、走私三个来源,在太平天国统治区域内的确出现过武器生产机构。
自造武器
太平天国起义初期,起义军所使用的武器其实是以冷兵器为主,辅之以抬枪、鸟枪之类的火器,早在金田起义时代,太平军中就出现了开炉铸炮的情况,即自行铸造火炮,不过数量有限,质量也很一般。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后,因为军事作战的需要,在太平天国政权体系中专门设立了一系列负责军械生产的机构,包括生产枪炮的典炮衙,修理、仿造洋炮的洋炮馆,生产子弹的铅码衙,生产铜质火炮的铜炮衙,生产炸药的红粉衙,生产火药的典硝衙等。
根据文物实物来看,太平天国自行生产的火炮主要是前膛炮,采用铸造法,通常炮身会带有铭文,内容主要是铸造时间、铸造机构等,据说所制造的最大规模的火炮是3000斤大炮。
太平天国自行生产的火枪,主要还是抬枪、鸟枪之类的较为原始的枪械,其中抬枪被太平军称为长龙,鸟枪称为营枪。除此外,太平军也制造和使用当时湘、淮军所采用的喷筒(称为花筒)、火箭、地雷、炸药包(称为红粉包)等火器。
缴获武器、走私武器
作为太平军武器的另一重要来源,就是缴获的清军的武器,以及从境外走私的武器。
缴获的清军武器中,除和太平军所用相近的传统火器外,在江苏一带作战期间,太平军已经开始缴获到洋枪洋炮。而走私的武器,更是以洋枪洋炮为主。
太平天国走私西洋新式武器,并不是从广州、香港买来,而是以江苏、浙江地区为主,其装备的规模十分惊人。这种武器的来源,一方面是上海、宁波等地的西方军火商为了谋取暴利,而冒险通过清军防区出售给太平军,另一方面则比较夸张,即参加完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英法联军部队,也偷偷摸摸搞些私卖军火的生意。
根据史料记载,太平军通过缴获和走私获得的先进西式军火,以步枪为主,据估计在1860年初天京、苏州一带的主力太平军中,洋枪的装备比例已经达到四分之一强,即数万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