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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省直辖市是什么意思啊?
- 2、中央直辖市辖区是什么意思?
- 3、直辖市是什么意思?
- 4、直辖市是什么意思通俗点?
- 5、什么是行政区名称?
省直辖市是什么意思啊?
省直辖市是指,由中央政府直接批准在行政区划上设立的大城市,它们既具有省级行政管辖权,也具有地方性质的特征。直辖市在行政区划上位列最高级,不隶属于任何省份,其行政管辖范围覆盖整个城市及郊区,且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机构、司法管辖权和财政收入。目前,我国有4个省直辖市,即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且这四个城市都是全国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和重要的国际交流中心。
省直辖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是指没有设立地级市而直接由省级政府管理的城市。目前中国有4个省级行政单位被划为省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和重庆市。这些城市在行政管理上拥有和省一级相同的地位,直接向国务院负责。
省直辖市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特殊行政区划,既是一个省,又是一个市,即省辖市。它们较其他的城市自治体 (自治市、自治区、自治州) 更为独立,且被赋予了特殊的经济、行政、政治等权力。
省直辖市是由某个省政府直接管辖的城市,不受省内某个地级市管辖的城市,一般都是县级市。如黑龙江省抚远市,绥芬河市,湖北省的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等等,这些城市虽然在地域上都处于省内某个地级市管辖范围,都是地级市只有某些指导建议性的管辖权,真正的管辖权属于省政府。
中央直辖市辖区是什么意思?
中央直辖市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和省是一个级别的,但还要比省的规格更高。我国目前有四个直辖市,分别是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重庆市。 辖区”为直辖市和较大城市(指地级市)城区划定的行政分区,属于县级行政区。市辖区与其它县级行政区比较,显著的特点就是为城市主体的一部分;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集中;居民以城镇人口为主或占有很大比例;文化、经济和贸易发达。
直辖市是什么意思?
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市。
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家级干部。
我国现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4个直辖市。
直辖市是什么意思通俗点?
直辖市,说的土一点,就是直接归中央管辖,实际上直辖市是和省级平级的,但是有时候直辖市的一把手还要高于省委的,级别不一样
直辖市就是由国务院直接管辖的市,而不是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下辖的市,所以直辖市跟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同等级别。
我国现在共有四个直辖市,就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指的是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城市,是直属于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行政地位和省、自治区以及特别行政区相同。直辖市一般下设若干区和县,其中建成区较大,有较多的居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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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是国家的重要省级行政区,顾名思义就是直接属于中央管辖,直辖市的概念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这时候被叫做院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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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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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直辖市(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详见特别行政区),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
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中共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
直辖市同时也是许多国家的最重要省级行政区,此名称还被朝鲜、韩国、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国家所采用。
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家级干部。
中国现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4个直辖市。
直辖市是归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城市,在政策待遇上享有直辖市的优惠政策,减少管理层次。我国现有的直辖市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
什么是行政区名称?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指国家对辖境进行的行政分区。
或者说,它是指国家为了便于行政管理,根据政治、经济、民族、历史等各种因素的不同,把领土划分成大小不同、层次不等的区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政权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制度。
简言之,若行政区划按三级制,则各级为中国一级行政区即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即第二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即第三级行政区;若行政区划按四级制,则各级为省级、地级、县级和乡级。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行政区划是三级制,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乡、民族乡、镇。有的省、自治区下设自治州、设区的市,而自治州、设区的市下属的自治县、县或者区又设乡、镇的,实际上是四级制,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一般市、县、区;镇、乡、街道为最低行政区划。事实上,除4个直辖市、海南省以及部分省实行局部的省直接管辖县、县级市以外,全境以“四级行政区划制度”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