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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中的“遗属”是指的什么?
简单的说,就是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或者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由企业或者人社部门发放给亲属的供养生活费。具体人员范围是:
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
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
四、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五、 工人职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女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须依靠工人职员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者,得以供养直系亲属论。
六、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后,其遗腹子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七、 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如不与工人职员同在一处居住,须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确须依靠工人职员供养,方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八、职工之祖母、母、妻年满50周岁,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生活来源确系由职工本人提供,以维持相当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九、职工之母、妻不满50周岁,有劳动能力,可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能够维持相当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不应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如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它收入来源,确系由职工本人提供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十、子女满十六岁继续在中学(包含职业中专、中学)就读人员。
供养遗属是什么意思?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上述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
不是遗嘱供奉,是遗嘱供养, 供养遗属是指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配偶、父母无固定收入,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子女年未满18周岁的均是供养遗属。
就是将本单位去世职工的配偶给养起来,每月给付一定生活费
企业遗属证什么意思?
遗属就是死者的继承人叫遗属。遗属认证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认证。如果是退休人员网上认证,应该认证不了。因为当事人以去世了。如果给自己认证和遗属没有任何关系,这是你自己的事。遗属即病故人员供养亲属,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按规定申请补助。
事业单位退休的叫供养人员吗?
事业单位退休的,不叫供养人员。
广义的财政供养人员指工资福利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范围的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按规定临时聘用的人员,以及其他由公共财政支付工资福利的人员等。
狭义的财政供养人员通常指列度,入政府财政预算范围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特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和编内离退休人员。
在机构编制工作中,财政供养人员一般指除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内离退休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在2014年9月30日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人员属财政供养人员,其退休金及所有待遇包括去世后的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全部由财政负担,因此,和在职人员一样,属于财政供养人员。2014年10月后实行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及去世后的费用来自于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和社会统筹,因此,应该称为享受养老保险的人员。:
亊业单位退休的人不叫供养人员,是属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所谓供养人员是指五保人员由国家供的三无对象,三无是指无親人、无子女、无收入来源的人,都已纳入社多保对象国家全额负担多数己由政府收入福利单位负责供养包括生老病死全部由国家负责。
不一定,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属于财政供养人员,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退休后的事业单位人员由社保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