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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计算与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回答者:acco125125-总监八级11-2112:56
接受别人委托加工材料的相关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应在“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2、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
3、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核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4、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
5、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扩展资料: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业务核算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分录: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贷:原材料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原材料(或产成品)贷: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变通的反映企业的库存,但这个流程是不完整的。因为:1、不能真实反映委外发出的企业材料成本,2、不能单独核算加工费用,3、不能明确反映委外加工的合作关系。
委托加工物资结转成本会计分录?
分录如下:
1、委托方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2、受托方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商贸企业有委托加工,如何开票与做账务处理?
可以。
1、从你的问题看,好像皮料与加工费都是由对方提供的,如果是这样,完全可以入账。借:库存商品-皮带 进项税贷:应付账款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委托加工,就是你企业外购最终的成品。
2、如果皮料由你方提供但你方将皮料发出去时也要开销项发票,也就是卖材料给受托方,这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委托加工。借:应收账款贷: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 销项税受托方将皮料送回时参照上面购进的分录。
3、真正意义上的委托加工业务是你方提供皮料,但不开销售发票,对方提供皮料时只开加工费发票借:委托加工材料贷:原材料-皮料购进时:借:库存商品 进项税贷:委托加工物资 应付账款不知我说清楚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