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设立工会,则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但是税务机关不会要求您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的,这个工会经费不是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只是在税前扣除时,税法要求提供工会的交款专用收据,才可以税前扣除.
一般来说,公司成立了有专门的公会,就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年末先上交工会经费,然后再返还给公司的公会组织使用.
工会法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公司满25人,应该成立工会基层组织,不满的,可以成立,也可以与附近公司联合成立.
然后找所在地的工会联络,接受指导.
成立了工会,自然要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