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的黑名单,就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让全社会都能够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这种公布是有期限的,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从公布栏撤出。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两个公告,建立健全纳税信用登记评级体系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机制,要求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实施公开曝光制裁。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每季度终了后30日内,税务机关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第十条规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从公布栏中撤出。
拓展资料
纳税信用按百分制分为A、B、C、D四级,D级纳税信用还可以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直接判级确定。信用级别直接与税收服务管理挂钩:
A级信用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主动公告名单,增加专用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企业连续3年获A级信用的,将获得绿色通道或专人协办税事;
B级信用的纳税人,对其实行正常管理;
C级信用纳税人,对其从严管理;
D级信用纳税人,将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违法处罚幅度将高于其他纳税人。税务机关还会将其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