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为进一步加强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未经保护区管理局许可,原则上禁止非原住民人员及其车辆擅自进入保护区。
二、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保护区内进行狩猎、捕捞、采药、开垦、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三、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居民和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必须遵守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
四、原则上禁止非原住民的任何人进入核心保护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研究及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上级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机构批准。进入一般控制区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批准后方可进入。
五、对非法进入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