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侗族宗教信仰
侗族是古代骆越的后裔,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现有人口有290多万,主要分布于湘黔桂三省区交界处的崇山峻岭之中,从事农业、林业生产,是人类古老的稻作民族之一。侗族原无文字,1958年设立了拉丁字母形式的侗文方案。从唐至清,中央王朝在侗族地区建立羁縻州、土司制度,社会处在早期封建社会。但是,侗族社会内部多用以地域为纽带具有部落联盟性质的款约来维护社会秩序。在历史的长河中创造了自己独特而灿烂的文化,其中“鼓楼、大歌、风雨桥”被称为侗乡三宝。
侗族信奉原始宗教,崇拜多神,无论是山川河流、古树巨石、桥梁、水井等,都视为有神灵之物,都是崇拜的对象。侗族人相信灵魂不死,有浓厚的自然崇拜、灵魂崇拜、祖先崇拜。生活中以鸡卜、草卜、卵卜、螺卜、米卜、卦卜测定吉凶。
(二)萨崇拜
在侗族信仰的多种神灵中,侗族女神“萨”(意为始祖母)最受尊崇,侗人认为“萨”的神威最大,能主宰一切,所以,南部侗区村寨普遍都建有萨坛。
萨坛往往有专人看守,守坛者或世袭,或由卜测产生。每年都进行祭祀、膜拜,从而求得人口的繁衍、生产的丰收、生命的安全、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幸福。
“祭萨”是侗族最重要、最隆重、最古老的活动之一。祭萨时全寨男女身穿盛装,在萨坛前踩歌堂,吟唱《萨之歌》,歌颂萨的功德,冀求萨的保佑。
萨神的圣地在黎平的“弄堂概”,又称萨岁山,各地举行祭萨活动,都要到此取圣土。
(三)寨老议事与侗款
侗族村寨过去为管理内务、调解纠纷、加强联防而结款,用“款约”来维持社会秩序,被称为没有国王的王国。新中国成立后,实行民族团结平等政策,款社现象不存在,但今侗族民间事务,特别是寨内公益性事务仍由寨老召集各房族族长商议。
侗款是古代和近代侗族社会的民间自治和自卫组织,具有原始氏族农村社会和原始部落联盟的特征,是国家组织结构的活化石。
传统的侗族社会,主要由家庭、房族、村寨、小款、大款和合款构筑而成。
房族是一种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组成的宗族组织,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手续吸收非血缘的成员参加。
村寨是在房族的基础上建立的地缘组织,不仅有比较稳定的地域范围,还有属于全村寨所有成员共有的风水林、鱼塘、鼓楼、花桥、河段、荒山等。
邻近的自然村寨联合,即成为小款,若干小款联合起来,就组成大款。
侗款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具有他特定的文化要素和运动形式。各个村寨推选寨老,寨老中推选小款首,小款首中推选大款首,款首必须为人正直、见多识广、德高望重等。款的公务人员称“款脚”,款内无常设机构,也无专职人员,款脚为兼职,负责送信召集、看守鼓楼等。款的武装力量为“款军”,由各村青壮年组成。款的集会场所为“款坪”,有的设在鼓楼坪上,有的设在离村不远的平地上。款的法律条文为“款约”,主要有三种流传方式,即口头背诵、书面传抄和石刻碑文。
(四)拦路歌
拦路是侗族最高的迎宾礼节、最隆重的迎宾仪式。客人在进入侗寨时,主寨中女孩在寨门前用板凳、纺车等作障碍物把路拦住不准客人进寨,主客双方须对唱拦路歌,若客人唱赢了主人才把障碍物逐一挪开,迎客进寨,若不能对歌则需喝罚酒方得进寨。
(五)踩歌堂
踩歌堂是侗族在节庆活动结束前的一种集体歌舞。宾主手牵手,围成圈,唱着节奏明快的歌,伴着旋律,踏着舞步,绕圈跳动。歌曲一人领唱众人合唱,侗家人称之为“多耶”。踩歌堂象征着侗家人的团结友爱,被称为“东方圆舞曲”。
(六)抢花炮
抢花炮这种侗族独特的体育运动项目已有二百余年历史。开始由商人为了聚集人群,生意兴隆,出钱举办,后演变为侗族群众性传统体育比赛项目。
花炮都系着象征幸福的铁圈,有茶杯大小,外用红绿丝线扎得五颜六色。燃放时以铁炮为冲力,把铁圈冲上七八丈高的天空。在花炮落地时,以铁圈为目标,蜂拥争夺,叫做“抢花炮”。哪队抢得“花炮”交到指挥台,哪队就是优胜者,将获得扎花雕龙、悬丝挂彩的花炮盒和红蛋、糯米粑、米酒、猪肉等彩礼及奖品。
抢花炮有传统规矩:以寨为单位事先报名,也可临时补报。队数不限,队员则由各寨挑选身强力壮的青壮年组成。每队十到二十人,各队人数相等。入场时脱下外衣长裤,方便运动。抢时可以挤、扳、钻、护、传、拉,但不准打、踢、拳击和带利器。抢的时间不限,直到能把铁圈交到指挥台,就算优胜。花炮铁圈刻有记号以防假冒。
(七)摔跤
侗族摔跤活动历史渊远,形式上不同于内蒙,也不同于日本的柔道,而象斗牛。黎平侗族人民喜欢摔跤,分别于农历2月15日在坑洞和3月15日在四寨举行,摔跤是体力和智力的拼搏,又是文体结合的比赛项目。侗族摔跤赛以娱乐为目的,选手争夺优胜主要是为本寨争光,振奋人心。获胜时用“啊嗬”的喊声表示祝贺,摔败时,则发奋努力,重新练习,来年再战。
(八)抬官人
在贵州黎平地区,有一项侗族喜爱的民俗活动,侗语叫“掂宁蒙”,汉语意译为“抬官人”。据说此项活动已有300多年历史,“抬官人”一般在春节期间“月贺”(集体做客)中进行。他形式奇特,通过化装表演,夸张地再现了过去的社会现象和传说,具有浓厚的戏剧色彩。
“官人”由侗寨里的一个青年或小孩装扮,乘坐“滑竿”,有化妆奇形怪状“随从”,他们有的赤膊露体,有的衣衫褴楼,有的脸抹锅烟石灰,有的身画青龙白虎,有的饰兵匪乞丐,有的饰妖魔鬼怪,有的扮得不男不女、非僧非道。队伍后面还跟着一大批衣着靓妆、银饰闪烁、头插羽毛的年轻姑娘。她们一手撑花伞,一手提竹篮。篮内盛炒米花、糯米粑等食品。
“官人”队伍若途经他寨,主寨头首即起身带领该寨男女前往寨口迎接,此时便有该寨放鸣炮吹笙、斟茶送水的;有扮强盗、喽罗的;有扮呆儿女乞的;拦路唱歌的向“官人”讨要“压岁钱”,笑闹纠缠一番后,“官人”即赠红包打发他们,多寡不计。“随从”们则以非人非怪的面目,奇异怪诞的装束,滑稽可笑的动作,尽情耍闹,逗人取乐。姑娘们则将食物有礼貌地送给头首和踩歌堂的“腊汉”(年轻小伙)们,作为晌午的点心,以表慰问和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