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于2014年底全线通水。水源区水质保护成为今后一项更为长期的任务。笔者认为,南水北调水源地水质保护要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形成保护环境联动机制。要把水源区水质保护纳入当地政府目标责任中。政府是环境监管的责任主体,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有法定职责。要编制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饮用水水源的环境质量负责,入库河流必须全部达到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对地方政府考核,要动真格,只有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并建立与权利责任相匹配的奖惩措施,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奖惩分明、衔接有效的体系,才能得到有效执行,发挥应有作用。
其次,加强环境监管,查处环境污染隐患。要把汇水区环境监管常态化,采取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加大对工业点源治理项目的后督察,督促企业正常使用治污设施,废水达标排放。对擅停治污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已关闭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由政府牵头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对违规苗头企业予以沉重打击。
第三,加强产业转型,结构调整,强化生态保护。地方政府要转变发展思路,认清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必然性,切实摒弃用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模式,主动适应转型发展环保门槛提高的新要求。切实把好新上项目的环境准入关,引导汇水区走产业转型发展之路。变资源无序发展为整合发展,变粗放发展为集约发展,变工业发展为生态旅游发展。国家应当出台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汇水区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