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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贝尔群的例子?
整数集和加法运算+是阿贝尔群,指示为(Z,+),运算+组合两个整数形成第三个整数,加法是符合结合律的,零是加法单位元,所有整数n都有加法逆元?n,加法运算是符合交换律的因为对于任何两个整数m和n有m+n=n+m。
所有循环群G是阿贝尔群,因为如果x,y在G中,则xy=aman=am+n=an+m=anam=yx。
因此整数集Z形成了在加法下的阿贝尔群,整数模以nZ/nZ也是。
所有环都是关于它的加法运算的阿贝尔群。
在交换环中的可逆元形成了阿贝尔乘法群。
特别是实数集是在加法下的阿贝尔群,非零实数集在乘法下是阿贝尔群。
所有阿贝尔群的子群都是正规子群,所以每个子群都引发商群。阿贝尔群的子群、商群和直和也是阿贝尔群。
矩阵即使是可逆矩阵,一般不形成在乘法下的阿贝尔群,因为矩阵乘法一般是不可交换的。
但是某些矩阵的群是在矩阵乘法下的阿贝尔群-一个例子是2x2旋转矩阵的群。
阿贝尔名字的含义?
阿贝尔群以挪威数学家尼尔斯·阿贝尔命名。由阿贝尔群分解定理, 任何阿贝尔群可以分解成一些整数群和剩余类群的直和, 这个分解是唯一的, 其中分解出来的整数群的个数称为阿贝尔群的秩。比阿贝尔群更广泛的概念是模的概念,阿贝尔群就是整数环上的模。阿贝尔群有两个传统的记号方式:加法及乘法。常用加法表示群运算。
群数是什么意思?
首先,群数就是2个2个的数,3个3个的数,4个4个的数……读音是群数(shǔ)。20以内的群数有4,9,16三个。
在数学中,群表示一个拥有满足封闭性、满足结合律、有单位元、有逆元的二元运算的代数结构,包括阿贝尔群、同态和共轭类。有限群是具有有限多个元素的群。群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所含元素的个数,称为有限群的阶。有限群可分为两大类:可解群与非可解群(特别包括非交换单群)(见群、有限单群)。有限群论是群论的基础部分,也是群论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个分支。历史上,抽象群论的许多概念起源于有限群论。近年来,随着有限群理论的迅速发展,其应用的日益增多,有限群论已经成为现代科技的数学基础之一,是一般科技工作者乐于掌握的一个数学工具。有限群论无论是从理论本身还是从实际应用来说,都占有突出地位,它中的置换群、可解和非可解群、幂零群、以及群表示论等等,都是重要的研究对象,总之,其内容十分丰富而且庞大。
什么叫皮亚诺公理?
皮亚诺公理,也称皮亚诺公设,是数学家皮亚诺(皮阿罗)提出的关于自然数的五条公理系统。根据这五条公理可以建立起一阶算术系统,也称皮亚诺算术系统。 皮亚诺公理,也称皮亚诺公设,是数学家皮亚诺(皮阿罗)提出的关于自然数的五条公理系统。根据这五条公理可以建立起一阶算术系统,也称皮亚诺算术系统。 皮亚诺的这五条公理用非形式化的方法叙述如下: ①0是自然数; ②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都有一个确定的后继数a' ,a' 也是自然数(一个数的后继数就是紧接在这个数后面的数,例如,0的后继数是1,1的后继数是2等等); 可是仅有这两个公理还不够完整地描述自然数,因为满足这两条的有可能不是自然数系统。比如考虑由 0, 1 构成的数字系统,其中1的后继为0。这不符合我们对于自然数系统的期望,因为它只包含有限个数。因此,我们要对自然数结构再做一下限制: ③0不是任何自然数的后继数; 但这里面的漏洞防不胜防,此时仍不能排除如下的反例:数字系统 0, 1, 2, 3,其中3的后继是3。看来,我们设置的公理还不够严密。我们还得再加一条: ④如果b、c的后继数都是自然数a,那么b=c; 最后,为了排除一些自然数中不应存在的数(如 0.3),同时也为了满足一会儿制定运算规则的需要,我们加上最后一条公理。 ⑤任意关于自然数的命题,如果证明了它对自然数0是对的,又假定它对自然数n为真时,可以证明它对n' 也真,那么,命题对所有自然数都真。(这条公理也叫归纳公理,保证了数学归纳法的正确性) 注:归纳公设可以用来证明0是唯一不是后继数的自然数,因为令命题为“n=0或n为其它数的后继数”,那么满足归纳公设的条件。 若将只考虑正整数,则公理中的0要换成1。 更正式的定义 一个戴德金-皮亚诺结构为一满足下列条件的三元组(X, x, f): 1、X是一集合,x为X中一元素,f是X到自身的映射; 2、x不在f的值域内; 3、f为一单射。 4、若A为X的子集并满足x属于A,且若a属于A, 则f(a)亦属于A则A=X。 该结构与由皮阿罗公理引出的关于自然数集合的基本假设是一致的: 1、P(自然数集)不是空集; 2、P到P内存在a->a直接后继元素的一一映射; 3、后继元素映射像的集合是P的真子集; 4、若P任意子集既含有非后继元素的元素,又有含有子集中每个元素的后继元素,则此子集与P重合。 能用来论证许多平时常见又不知其来源的定理! 例如:其中第四个假设即为应用极其广泛的归纳法第一原理(数学归纳法)的理论依据。 加法的定义 我们定义,加法是满足以下两种规则的运算: 1. 对于任意自然数 m,0 + m = m; 2. 对于任意自然数 m 和 n,n' + m = (n + m)'。 有了这两条仅依赖于“后继”关系的加法定义,任意两个自然数相加的结果都能确定出来了。 加法性质1+1=2 1 + 1= 0’ + 1 (根据自然数的公理)= (0 + 1)’(根据加法定义 2)= 1’ (根据加法定义 1)= 2 (根据自然数的公理)结合律 要证对任意的a,下述命题成立: 对任意的b,c,有(a+b)+c=a+(b+c) 当a=0时 (0+b)+c=b+c(加法定义1)=0+(b+c)(加法定义1),命题成立。 假设命题对a成立,则对a' 任给b,c,有(a'+b)+c=(a+b)'+c=((a+b)+c)'=(a+(b+c))'=a'+(b+c),命题也成立。 由公理5,命题成立。由此即得结合律a+(b+c)=(a+b)+cm'=m+1 当 m = 0 时,0'=1=0+1,命题成立。假设命题对m成立,则对m',m''=(m+1)'=m'+1,命题也对。由公理5,命题对任意自然数m成立。m+0=m 当 m = 0 时,由加法定义1即得。由加法定义2知,如果它对自然数 n 为真时,可以证明它对 n' 也真。由自然数公理5之,它为真。交换律 要证对任意的自然数n下述命题为真: 对任意自然数m,m+n=n+m。 现在,由上一段知,对n=0命题为真。 假设对命题n命题对,则对n' m+n'=m+(0+n)'=m+(0'+n)=m+(1+n)=(m+1)+n=m'+n=(m+n)'=(n+m)'=n'+m,命题也对。 由公理5,即知交换律成立。 乘法 乘法是满足以下两种规则的运算: 1. 对于任意自然数 m,0 * m = 0; 2. 对于任意自然数 m 和 n,n' * m = (n * m)+ m。 有了这两条仅依赖于“后继”关系的加法定义,任意两个自然数相乘的结果都能确定出来了。 可以证明,乘法满足下列几个性质: 1.乘法交换律:a*b=b*a; 2.乘法结合律:a*(b*c)=(a*b)*c; 3.乘法分配率:a*(b+c)=a*b+a*c。 减法和除法 定义整数为自然数对(a,b),定义(a,b)=(c,d)如果a+d=b+c。定义整数加法为(a,b)+(c,d)=(a+c,b+d),定义(a,b)的相反数为(b,a)。将(a,0)和a等同。则可以证明自然数是整数的一部分,加法的定义是相符的。这样,在整数上,我们有相反数的概念。整数和它相反数的和是0,0和任意整数的和是其自身。在整数上,定义a-b为a+(b的相反数)。可以验证,这样的定义与通常理解的整数加减法是一致的。 进一步定义有理数为整数对[a,b]其中b非零。定义[a,b]=[c,d]如果ad=bc。定义有理数乘法为[a,b]*[c,d]=[a*c,b*d],定义[a,b]的倒数为[b,a],如果a,b非零。定义有理数加法为[a,b]+[c,d]=[ad+bc,bd],定义[a,b]的相反数为[-a,b],定义a-b为a+(b的相反数)。将[a,1]和a等同,则可以证明整数是有理数的一部分,加法减法乘法的定义是相符的。这样,在非零有理数上,我们有倒数的概念。非零有理数和它倒数的积是1,1和任意有理数的和是其自身。在有理数上,定义a/b为a*(b的倒数),如果b非零。可以验证,这样的定义与通常理解的有理数加减乘除法是一致的。 如果大家对这方面问题感兴趣的话,可以尝试证明前文中“可以证明”的内容,也可以看看来知道具体是怎么证明的。 实数、微积分 皮亚诺公理是意大利数学家皮亚诺在 1889 年发表的。虽然描述这套公理体系的数学语言发生过不少变化,但这套体系本身一直延用至今。根据这个建立在公理基础之上的自然数体系,通过引入减法可以得到整数系,再引入除法得到有理数体系。随后,通过计算有理数序列的极限(由数学家康托提出)或者对有理数系进行分割(由戴德金提出)得到实数系 。这一套公理化实数体系连同同时期魏尔斯特拉斯在微积分分析化过程中的贡献(例如极限定义中的 ε-δ 语言)一道,使得早已被人类应用两百多年的微积分学能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 。 代数结构 总结一下,我们的有理数和实数有加减乘除四种运算。那有没有别的公理体系和代数系统呢?答案是肯定的。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来看看什么叫代数系统。首先看看,如果只有加减法会怎么样?我们可以定义阿贝尔群为只有加减法的代数系统(G,+),这里+满足: 1.结合律,(a+b)+c=a+(b+c); 2.零元素,0+a=a+0=a; 3.相反数,每一个元素a都有相反数(-a),满足a+(-a)=(-a)+a=0; 4.交换律,a+b=b+a. 在阿贝尔群上,可定义减法为a-b=a+(-b)。 下面来看一个例子,定义G为两个元素的集合{奇数,偶数}。定义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奇数+奇数=偶数,奇数+偶数=奇数。将偶数视为0,偶数的相反数为偶数,奇数的相反数为奇数。则这样定义的加法和减法也符合加减法的基本运算规则。换句话说,我们得到了和整数不一样的一个阿贝尔群!与之类似的,可以定义G为n个元素的集合{n的倍数,n的倍数+1,……,n的倍数+n-1}。这样的阿贝尔群在数学上被称作Zn群。Z2群就是前文中{奇数,偶数}群,奇偶性和余数,2和其他的数字相比没有任何特殊性。顺便说一下,如果在前文中去掉公理2,而定义n-1的后继为0的话,就将得到Zn群。 在阿贝尔群的定义中去掉交换律即可得到群的定义。 那如果有加减乘三种运算呢?定义交换环为(G,+,*),其中(G,+)为阿贝尔群,(G,*)满足结合律和交换律,且有分配率:a*(b+c)=a*b+a*c。如果去掉乘法交换律则称为环。例如(有限小数,加法,乘法)就构成了一个交换环。 同时拥有加减乘除四种运算的代数结构称为域。其正式的定义是,一个交换环(G,+,*)被称为域,如果存在乘法单位元1,满足1*a=a=a*1,且除0外的所有元素a都有倒数1/a,满足(1/a)*a=1=a*(1/a)。定义域上的除法为a/b=a*(1/b)。 例如,{奇数,偶数}附加乘法运算: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奇数,之后成为交换环,奇数就是乘法单位元。这被称作二元数域。一般地,前文中所说的Zn也可类似地构成交换环,在n为素数的情况下构成域。 同构 如果定义另一种系统,这个系统有零、一、二、三……等元素,那么会怎么样?表面上看0和零,1和一似乎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但是,如果看它的本质内涵的话,0和零只是本质上一样的东西用不同的语言描述罢了。在数学上,有理由认为本质上相同的东西是同一个东西。用专业术语来说,就是“同构”。 严格地,定义两个结构同构,如果它们的元素一一对应,且满足相同的运算。例如1和一对应,2和二对应,1+1=2对应过去后写做一加一等于二,刚好和原有的加法定义一致。 更加深奥的概念是部分同构,换句话说两者只有在只考虑某种运算的情况下是一致的。一个例子就是半整数={0,1/2,1,3/2,2,5/2,……,-1/2,-1,-3/2,-2……}和整数。我们可以让整数中的1看做半整数中的1/2,整数中的n和半整数中的n/2对应,则只考虑加法的话,这两个阿贝尔群是同构的!可以这样通俗地理解:整数中1看做加法单位,2看做两个单位,然后让1/2成为半整数单位。然而,你也许会问1/2*3/2=3/4怎么办?这实际上表明,半整数只能成为群,而无法成为环。它只有加法一个结构,而这个结构和整数的加法结构是一样的。更一般地,{0/n,1/n,2/n,……-1/n,-2/n}也有一个和整数相同的加法结构。2并无特殊性。 在前文中半整数的1既可以看文字,与整数中1对应,又可以看内涵与整数2对应。这种既相同又不同的性质, 同构和不同构,同一性和差异性蕴含着深厚的哲学思想。研究代数结构是否同构,共有多少种互不同构的代数结构,一直都是代数学的核心任务。
群具有的性质包括?
1、封闭性:群内任意两个元素或两个以上的元素(相同的或不同的)的结合(积)都是该集合的一个元素。即假设对于群G操作(运算)是*,对于G里的任意元素a,b,那么a*b和b*a都必须是G的元素。
2、结合律:虽然群元素不一定要求满足交换律,但必须满足结合律,即对G中任意元素a,b,c都有 (a*b)*c=a*(b*c)。
3、单位元素(幺元):集合G内存在一个单位元素e,它和集合中任何一个元素的积都等于该元素本身,即对于G中每个元素a都有 e*a=a*e=a。
4、逆元素:对G中每个元素a在G中都有元素a^(-1),使 a^(-1)*a=a*a^(-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