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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行为的与负担行为的区分?
分别是:
?1、原则不同。处分行为适用标的物特定主义,负担行为不受限制;
?2、性质不同。处分行为具有处分性质,一般为物权行为,负担行为没有;?
3、条件不同。处分行为以处分人有处分权为要件,负担行为不以行为人有处分权为必要。
一、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分析如下:?
1、物权行为是当事人发生法律上效果的行为,有单独行为;
?2、准物权行为当事人以债权或者无体财产权作为标的的处分行为。 二、负担行为的特点有以下:?
1、一旦负担行为成立有效,债务人付有给付的义务;
?2、债权人有基于契约或是法律的对债务人的请求权;?
3、出卖人有交付物于买受人,并使其取得物的所有权的义务。?
总之,处分行为是直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行为,负担行为是发生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怎么界定区分?
答:在法律上,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区分如下:
1. 负担行为:指的是在财产权利上的限制,即对一个财产所有人的财产权利作出限制性约定,例如抵押、质押、租赁等。负担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行为,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权进行自愿限制的结果。
2. 处分行为:指的是财产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权转让给他人或者放弃自己的财产权,例如赠与、继承、出售等。处分行为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权进行的主动行为,其结果是财产所有人的财产权得到了变动。
因此,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区分在于其目的和结果不同。负担行为是对财产权的限制,而处分行为是对财产权的变动。
法律上处理与处分的区别是什么?
“处理”是指执法机关依照职权对于相对人或者物实施的行为 “处分”来源于处分行为,是指那些直接使权利发生取得、丧失和变更效果的行为,比如卖房子时变更产权登记的行为就是处分行为,另外还有负担行为,如卖房子时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
遗嘱是处分行为还是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是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分割
个人法律行为有哪些?
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1)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无需他方的同意)的法律行为。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订立遗嘱等。
(2)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2.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根据法律行为效果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1)负担行为是使一方相对于他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其中负有给付义务的主体是债务人。负担行为中的权利人享有要求履行的请求权,义务人的履行行为是请求权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
(2)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并不需要义务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