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生活经验038

本文目录

如何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第1张

  1. 如何开好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2. 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3. 党支部管党治党具体做法?
  4. 民主评议党员是什么意思?
  5. 党员积分制管理最简单方法?

如何开好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首先做个表格,填写好需要测评的内容。

召集非党员参与测评。

需要解释和说明测评表内如何填写和注意事项。

收集测评表格,由专人负责收取表格。

一共发了多少收回多少要有记录。

测评表和结果最后由党支部归集整理。

党支部管党治党具体做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监督。为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能够正常开展,党支部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一些必要的制度。同时,党支部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每个党员如何发挥作用提出具体要求,并及时检查他们执行党的决议,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任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2)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做好吸收优秀分子入党的工作,做好党员队伍建设。

(3)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教育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了解和掌握党员基本情况,关心党员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解决党员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5)贯彻从严治党精神,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对严重违犯党纪国法的党员,除了受到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据政纪或法律的处理外,还必须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做好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6)组织党员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团结,密切党群关系,发扬正气,抵制歪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鼓励表彰先进,教育帮助后进。

(7)落实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8)做好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员统计、党员党龄和党籍管理、审查和鉴定党员等日常工作。

(9)管理流动党员。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民主评议党员是什么意思?

民主评议党员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员评议和党支部评定,对每名党员在政治、纪律、品德和作用发挥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与处理。

党员积分制管理最简单方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委提出的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一)基础分(60分)

1.讲政治,有信念(20分)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5分)

(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章不认真,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5分)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5分)

(4)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分)(此项如有不服从工作分配者不得分

2.讲规矩,有纪律(25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5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5分)

(3)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5分)

(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5分)

(5)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5分)

3.讲道德,有品行(15)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5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5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该项不得分。

(5分)

(二)履职分(40分)

1.讲奉献,有作为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生产、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2)积极参与公司各项学习教育、培训。(5分)

(3)认真负责,工作、生产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5分)

(4)参加公司全年各项会议,认真领会精神,积极提出创新思路。(5分)

(5)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困难和意见建议,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5分)

(6)参加党员各项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5分)

(7)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3分)

(8)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产、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司级别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三)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党员大会评定。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

(二)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三)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评定与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评定等级为“优秀”;年度积分在80-89分(含80分),评定等级为“良好”;年度积分在70-79分(含70分),评定等级为“中等”;年度积分在60-69分(含60分),评定为“合格”;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5分的,延长预备期,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6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年度积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同时有加分项目的优先考虑列为发展对象;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60分,或连续两年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级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扶,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