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生活经验017

本文目录

  1. 项目建设用地新使用条例?
  2. 新土地法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3. 集约人工林和现有林改培的区别?
  4. 实施什么推进各类资源集约利用?
  5. 构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体系?

项目建设用地新使用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第1张

第二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第三条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三)土地条件。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自上而下逐级依次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

新土地法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落实《土地管理法》规定,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的同时,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并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布局和用途,依法控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该规定既落实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要求,也着眼当前及长远土地资源形势,在控制总体规模和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方面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作了原则规范

集约人工林和现有林改培的区别?

集约人工林和现有林改培之间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林地使用效率:集约人工林是通过科学规划和管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林木生长速度和经济效益。而现有林改培主要是基于已有的天然林,通过修剪、更新和改良等措施,提高林木的质量和产量。2.林木种类和品质:集约人工林通常都选择优良的经济树种进行种植,如杉木、马尾松等,以追求较高的经济效益。而现有林改培更注重保护和利用现有的天然林,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物种多样性。3.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集约人工林采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以促进林木的生长和发育。而现有林改培主要依靠人工劳动力进行修剪更新,较少依赖技术手段。4.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集约人工林在经济效益方面更为突出,高产高效,能够为农民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而现有林改培注重维护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保护水土资源和生物多样性。需要注意的是,集约人工林和现有林改培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概念,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和林业发展目标来选择合适的林木种植和管理方式。

实施什么推进各类资源集约利用?

我认为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坚持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提高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构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体系?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