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合伙人分几级

生活经验016

本文目录

  1. 如何成为一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合格合伙人?
  2. 律师可以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吗?
  3. 律师和律所的分成比例?
  4. 盈科高级合伙人条件?
  5. 律师事务所有国营的吗?

如何成为一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合格合伙人?

所谓合伙人,一方面是律师,另一方面也是律所的“老板”和律所的引领者。因此,合伙人既不能自以为是,夜郎般地自大,合伙人也不能小富即安,居安而不思危。合伙人要带头做学习型律师、专家型律师,并在学习中深入思考律所未来发展和律师团队建设。为此,合伙人应当具备五种能力。

一、市场能力

律师合伙人分几级,第1张

就今天中国的法律服务而言,“市场为王”的时代并没有完全成为过去。一个普通的执业律师可以单靠专业能力吃饭,但律所合伙人尤其是要带团队的合伙人,仅有专业能力还不够。市场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案源”或者说创收,也可能意味着话语权,进而就意味着执业律师跟着你干事业的可能性。缺乏市场能力的律师可以是专业的执业律师,但难以成长为真正的合伙人和合格的团队负责人。

二、专业能力

就常规业务而言,一般可能难不倒出道五六年以上的执业律师,此时,合伙人的专业能力缺乏发挥作用的机会。然而,一旦遇到非常规业务,比如新业务、疑难复杂业务、需法律专业与其他能力结合运用的综合业务,合伙人必须在能力上“压倒性”地超出一般律师。此际,合伙人要么从法律功底上“高人一等”,要么从思维方式上另辟蹊径,要么从办案经验上启发他人,要么从资源整合上独胜一筹。总而言之,如果你不能让执业律师从专业上佩服你而仅仅是在业务份额上依赖你,那么,此种依赖极其有可能只是暂时的,你可能只是青年律师的“临时搭档”,你的团队可能只是青年律师的“职业驿站”。

三、沟通能力

沟通是律师的必修课程以及经常作业。以民商诉讼案件为例,沟通能力主要体现在说服法官及当事人。执业律师在工作中遭遇沟通困境时,合伙人必须有能力挺身而出,独显身手。略举二例。曾有青年律师在给当事人汇报案件时,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颇为不满,因为该法定代表人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天下当事人似乎从来都这样),理应战无不胜,但这位青年律师在汇报时首先着力于阐述案件的难度和风险,而未曾留意法定代表人的脸色及其含义。青年律师被打断,合伙人重新汇报——合伙人讲了三层意思:首先,分析案件的胜诉之道,诸如道理、法律、证据、策略之类,讲得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春风拂面;接下来,合伙人却话锋一转,“但是本案也有一些困难和风险”,此时,虽然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脸色有些“晴转多云”,但尚未“乌云密布”更未“山雨欲来”;紧接着,合伙人毫无停歇大声讲到:“为了克服这些困难,降低败诉风险,我们已经从以下三方面开展了前期工作……,在未来的三天内我们还准备竭尽两方面努力……,总之,我们将与贵公司并肩战斗并力争取得圆满的结果”。案件汇报会议圆满结束,皆大欢喜。该合伙人的前述汇报体现出某种以“扎实工作+表达技巧”为基础的沟通能力。

在另外一个例子中,合伙人的沟通能力则是以“法律功底+沟通路径”为基础的。在债权转让的时候,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未经变更登记,律师代理新债权人主张抵押权,但经多次书面和口头沟通都无法说服承办法官和业务庭长,因为后者都以《物权法》第9条和第187条为据认为未经变更登记,则抵押权并未发生移转。该代理律师报告合伙人,合伙人分别向法院分管副院长、庭长和承办法官邮寄了书面法律意见,随后通过电话说明该意见的重要性并请求重视。该法律意见的内容大致如下:第一,《物权法》第187条是对抵押权“设立”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本案中的抵押权“移转”;第二,《物权法》第9条规定的公示原则适用于“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但在债权转让情况下抵押权的移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发生,即基于《物权法》第192条引起抵押权“一并转让”,这种抵押权移转是“从随主”原则作用的结果(债权为主权利、抵押权为从权利),故不适用《物权法》第9条之规定。法院最终采纳了此种意见,确认了新债权人的抵押权。试想,如果没有合伙人的“法律功底+沟通路径”,本案律师的代理意见极有可能无法被认同。

四、“舍得”能力

合伙人应有责任和勇气向团队律师“四舍”:“舍”客户资源、“舍”知识技能、“舍”精神享受、“舍”物质利益。“舍”客户资源,即将部分客户大胆地交给合适的团队律师去“经营”和维护,不要总担心会失去客户。合伙人应洒脱地对自己的掌控能力和客户吸引力充满信心。“舍”知识技能,就是要敢于指导团队律师的业务成长,不要担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保有学习习惯的合伙人一般都可以成长在团队律师之前而永不落伍。“舍”精神享受,就是要与团队律师分享成功的喜悦和失意的教训,不要老是“藏着掖着”或端起架子、板起面孔。合伙人的真正气场,通常不是“装”出来的。“舍”物质利益,就是要让“按劳分配”、“有贡献即有回报”的原则在团队中具体化为制度或惯例。本人在给企业家讲课时经常提到“便宜没好货”、“货比三家,选最贵的”等道理。我想,合伙人选聘助手或团队律师,也不要忘记这些道理。

五、带动能力

既然合伙人不仅是执业律师,还是律所的引领者,那么,他应当具备“带动一片”的实力、气场、胸怀与格局。为此,我建议合伙人不要仅仅低头办案,还要目光关注身边人,言行影响身边人,业务辐射身边人,能力帮助身边人。成为合伙人后意味着新的责任,这个责任区别于律师,合伙人不仅需要以较高的站位开展业务,更应该有全局观点、国际视野、引领意识,去带动身边人,从而推动整个律所的发展。

以上五种能力,或有逻辑无法圆满的可能,但大致可以概括合伙人素养的主要方面。以上五种能力,或许并不是孤立的存在,它们可能相互影响、相互成就。各位律师同仁,不妨试试练就这些能力。格局有多大,梦想就有多大;梦想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律师可以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吗?

律师可以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为有限合伙企业里面需要有两种合伙人,一种是有限合伙人,一种是普通合伙人。律师作为自然人个体,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是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加入的。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按照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律师和律所的分成比例?

律所有几种方式分成。第一就是工资制。模仿一个公司的制度。拿固定工资和提成,还包括一些福利。律所给律师分配案件。律师按照律所的要求出庭。

第二就是提成制。提成制类似于挂靠。就是指律师自己去接案子。律所不分配案件。赚取利润后,律师和律所分成。分成比例一般是7:3或者8:2。律师拿小头,律所拿大头。

第三种就是包干制。律所平时有一些行政费用,房租和人工等。律师一次性交齐。比如这些费用一共是120万,十个律师包干,那么就是一个人交12万。也就是所谓的人头费。

还有一种方式是成为合伙人。那么这个要求就比较高了。

律师虽然是一种谋生的手段,类似于个体户。但是就是在为他人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获取的劳动报酬比一般行业高了一些。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行业。

盈科高级合伙人条件?

盈科合伙人的条件:每年业务在50万以上,有小办公室,自己开拓案源。

律师事务所有国营的吗?

1、律师事务所有两种类型:国资所,挂靠在司法局之下,其性质不是私营企业。

2、2、个人所或合伙所,已经从司法局之下独立出来,可以归为私营企业。

3、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4、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5、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

6、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

7、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8、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9、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10、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11、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12、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13、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