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三小场所疫情防控的知识,其中也可能会涉及三小场所疫情防控专业术语怎么说,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 1、明天罗湖复工吗?
- 2、疫情三级防控制度
- 3、疫情防控三区是指哪三区?
明天罗湖复工吗?
日前深圳发布了
企业复工需进行报备的消息
昨天我们也给大家推送了
罗湖区提前复工报备地址
具体可看我们昨天的文章:
今天南山、大鹏等多个区也公布了
2月9日后复工报备情况
大鹏新区复工报备制链亩度
一、企业复产复工的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员工排查到位
1.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 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深上班。
2.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 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图源:摄图网(id500496552
(三)设施物资到位
1.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
2.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图源:摄图网(ID:400169447)
(四)内部管理到位
1.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
2.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
3.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图源:摄图网(id400988220)
二、复产复工报备复核制度:
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进行报备,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通过电子邮件申请备案。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复工”,即可获取大鹏新区复产复工备案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者态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 报备手续。
大鹏新区受理机构如下:
图源:摄图网(id500712761)
三、现场审核
在企业提交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办事处在接到报备材料2日(自然日)内组织现场核查:
1.经核查符合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办事处在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上填写同意复工并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复产复工备案表送达企业。
2.对材料不齐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办事处一次告知补正。
3.申请期间未在复产复工备案表上加盖公章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办事处将现场通过核对法人签字文件、电话确认、视频确认等方式对复工申请予以确认。
4.经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未经整改合格不得予以复产复工。
图源:摄图网(id501321558)
四、擅自复工的责任追究
新区相关部门和办事处将加强排查检查,对发现不符合开工条件擅自复工或未经报备擅自复工且拒不整改的,依法做好责令停产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龙华区
计划2月10日及以后复工企业棚嫌森,经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备同意,并满足条件方可复工复产,条件和深圳市发布的条件保持一致。报备须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复工”,即可获取申请材料。
报备实行分级管理:
报备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机构报备; 报备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机构报备,由街道备案通过后报区疫情防控机构备案。 其中,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 报备手续。
区级备案接收部门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道备案接收部门为街道疫情防控机构。
复产复工条件审核区、街道疫情防控机构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政府职能部门应在接到报备材料5日(自然日)内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尽快出具核查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经政府部门核查不符合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图源:摄图网(id501183661)
复工后续监管同意企业报备复工后,区工信、应急(安监、消防)、卫健、市监、城管、水务、人力及各街道办等职能部门应继续跟进加强企业后续安全生产和防疫监管指导和服务对接工作,定期检查对发现各类隐患的,应及时指导予以整改;对发现不符合继续开工条件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对发现确诊疫情的、存在交叉感染扩散的,应立即介入予以隔离封厂,做好后续调查处置工作。
图源:摄图网(ID:500510556)
南山区
南山区企业复工条件和深圳市发布的保持一致,小编就不再赘述了。
2月9日24时后,南山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区相关部门或街道办报备。企业应填写《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签署《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按照《南山区企业复工复产备案流程》提出申请。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发送“复工”即可获取申请材料。
报备实行分级管理:
(一)企业申请在南山区复工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I类),按照实际经营所属的街道,向区相关部门报备。
1.粤海街道和沙河街道企业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备;
2.西丽街道和桃源街道企业向区科技创新局报备;
3.蛇口街道和招商街道企业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备;
4.南头街道企业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报备;
5.南山街道企业向区工商联(总商会)报备。
(二)企业申请在南山区复工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II类),向实际经营所在街道办报备。
(三)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等区管建设工程项目(III类),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报备。
区相关部门或街道办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应在接到报备材料3日(自然日)内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尽快出具备案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全区各类企业经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未备案企业一律不得复工。
宝安区
宝安区企业复工条件具体要做到“七个一”:
一是成立一个由企业高管任组长的防控小组。
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是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排查。
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 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 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图源:摄图网(id500944817)
三是员工上下班测量一次体温。
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要求暂缓上班,并督促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四是每天为每一位员工配备口罩。
要求员工在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必须佩带口罩,并按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做好已用口罩处置。
五是每天进行至少一次卫生消杀。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餐厅等区域的卫生清洁、通风、消毒。
图源:摄图网(ID:500514132)
六是每个企业落实一处隔离场所。
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七是企业食堂建立一个错峰用餐制度。
组织员工错峰用餐,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避免室内群体聚集。无自有食堂的采用配送餐方式解决。
图源:摄图网(id500557881)
2月9日24时后,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进行报备。报备须提交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复工”即可获取材料。
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 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员工人数300 人(含)以上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申报,由街道初审通过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协调组(设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
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等建设工程项目,分类分级向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报备手续。
复工企业现场核查由辖区街道办负责,街道办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在接到报备材料5日(自然日)内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意见;员工人数300 人(含)以上的,按程序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协调组(设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图源:摄图网(id500664778)
龙岗区
龙岗区计划2月9日24时及以后复工的企业,经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同意后,并满足复工条件即可复工复产,企业复工条件和深圳市发布的保持一致,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报备。
报备所需材料为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复工”即可获取相关材料。
报备按如下条件实行分类实施:
(一)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28909110
(二)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各类临时作业、“三小”场所向所在街道区疫情防控机构报备(具体由各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协调):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行业类别到主管单位备案,如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环卫等区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区有关主管部门** 报备手续(属市管工程的原则上到市有关单位** 报备手续),具体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各废品收购站点复工报备工作,并督促做好相关物流园区、大型商场超市、金融机构等单位做好复工报备。电话:28949280;
区人力资源局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劳务派遣机构复工报备工作。电话:28917009;
图源:摄图网(id500944817)
区住建和建设局负责辖区各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和建筑废弃物利用场站等复工报备工作。电话:
建筑施工和房产中介:罗工13823774186,李工13923766420,魏工13823511423;搅拌站:翟工13302900019;建筑废弃物利用场站:吴工13418595769;
区建筑工务署负责管辖领域工程项目的复工报备工作。电话:89551428;
区水务局负责自建及供水企业在建水务工程复工报备工作。电话:84863082;
图源:摄图网(ID:500343927)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所属环卫、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复工报备工作。电话:84611972;
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复工报备工作。电话:28922855;
通过信息化手段“不见面”网上备案。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实行信息化手段报送和审核,统一按照龙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企业复工指导组负责建立的“企业复工报备平台”进行备案。该系统2月5日上线运行(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可自行确定备案方式)。
图源:摄图网(ID:501159529)
坪山区
坪山区计划2月10日及以后复工企业,经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同意后,并满足复工条件即可复工复产,企业复工条件和深圳各区保持一致,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报备。报备所需材料为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承诺书、企业复工员工信息一览表。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复工”即可获取相关材料。
报备按如下条件实行分类实施:
(一)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企业复工专班殷雯,联系电话:19925260671
(二)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
(三)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等建设工程项目,区管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区建设主管部门** 报备手续,市管项目统一向市建设主管部门** 报备手续。
区、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或工作组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政府职能部门会立即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在3个自然日内出具核查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经政府部门核查不符合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图源:摄图网(id501181792)
盐田区
盐田区企业复工条件和深圳市发布的通知条件保持一致。2月9日24时后,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进行报备。报备须提交盐田区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盐田区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复工”即可获取材料。
报备实行分级管理:
1.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企业、辖区重点企业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业园入驻企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辖区重点制造企业、物流企业、商贸企业,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大百汇生命健康产业园入驻企业、金融机构。“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之外且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
图源:摄图网(ID:500421490)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纳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区住房建设局** 报备手续。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纳统的旅游企业和酒店。
区国资局: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及其管理产业载体内的企业。
盐田综保区服务中心:负责注册登记或办公地址在盐田综合保税区内所有企业。
盐田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重点餐饮企业、农贸市场。
图源:摄图网(ID:500426447)
2.员工人数300人以下且在“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之外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商事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中英街管理局进行报备。
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受理部门将在接到报备材料5 日(自然日)内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将由相关部门出具备案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经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未经整改合格不得予以复产复工。
罗湖区复工报备制度
罗湖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复工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进行报备。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复工”即可获取申报材料。
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罗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 报备手续。
福田区提前复工报备流程
福田区目前发布了提前复工报备流程,9日后复工流程暂未发布。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须至少提前2日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备案,提供以下材料《企业提前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复工”,即可获取申请材料。
申请复工企业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2915246492@qq.com。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材料后分发至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1天内对材料齐备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备案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对经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图源:摄图网(id500988716)
光明区水务建设项目复工报备
光明区目前发布的报备企业是水务建设项目,全区的暂未发布,复工条件和深圳市发布的保持一致。2月9日24时后,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进行报备。报备须提交:
1、复工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复工申请书
3、外来人员(特别是疫情发生地人员)流动信息情况,包括来深日期、始发省份、是否途径湖北及停留时间、过去14天是否接触过湖北(武汉)人员等
4、应对疫预案措施
5、复工承诺书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复工”即可获取相关材料。
复工生产要求:
(一)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前,复工企业确需新招录用员工的,不得招录未经14天隔离的疫情发生地来深员工,新招外地来深员工企业应对其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
(二)企业复工后,应当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每日将本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报送所属街道疫情防控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区水务局),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防护等相应措施。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工地,应当立即停工,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并按要求向所属街道疫情防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图源:摄图网(id500686147)
(三)复工企业防控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以及擅自复工的企业,由街道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前,新开工水务项目参照本《通知》执行。
区疾控中心培训联系电话:0755-81733032
核查部门预约和咨询电话:0755-88212303
投诉和举报电话:0755-23198462
图源:摄图网(id400114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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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深圳各区官微等
图片来源 | 摄图网
编辑 | 夏一
疫情三级防控制度
全市上下都要严起来、紧起来、动起来。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扛起属地管控责任,严格督办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提升公共场所防疫举措,强化各类大型活动和重点场所管控,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活动、演出等。各行业主体要漏族切实落实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要场所防护措施和筛查检测,严格执行各类公共场所、营业场所常态化精准防控管理措施,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要求。广大市民要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无论居家生活,还是外出购物、工作差旅,都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外出注意戴好口罩,减少人扮衫员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合主动配合测温、“一码双查”等各项防控措施,时刻绷紧个人防护这根弦。积极、主动接种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提高抗击新冠病毒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返缺弊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疫情防控三区是指哪三区?
(一)封闭区
指划定的中、高风险区,感染者的发现点、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相关区域。
(二)管控区
指感染者的密困铅键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共同暴露高风险人群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相关区域。
(三)防范区
指封闭区、管控区以外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的活动区域。
“三区"防控指引
(一)封闭区
1.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人员只进不出,相关区域的小区、社区、路段设立卡口,仅保留必需的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除医疗救护车辆、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2.严格管控措施。封闭区商贸服务、娱乐、餐饮、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等场所全部停业。如有特别需要的,经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可以保留。
3.做好居家隔离。隔离期间,所有人员居家不得外出,确保足不出户。
4.满足基本需求保障。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积极回应居家隔离人员合理诉求,日常必需物品由属地街道(乡镇)配送上门。保障水电网络通信畅通,引导居民网上购物,物流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到家。
5.满足就医等特殊需求保障。做好封闭区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明确对口转诊医院,设置医疗点,为封闭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常见病及慢性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和特殊患者救治转运协调等服务。重点关心关注孕产妇、残疾人、独居老人、慢性用药需求病人、低保特困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6.做好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封闭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参照医疗废物处置。封闭区涉疫生活垃圾釆用双层垃圾袋包装,使用密闭垃圾清运车辆运输,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和作业规范,增加收集、运输及处置环节的消杀管理。
同时,按照“四定"方式(定人员、定车辆、定地点、定时间),统筹协调收集转运和处置的时间和路线,规范处置过程,保障疫情防控封闭区涉疫垃圾及时、有序、无害化处置。
7.规范环境消杀。严格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对厢激判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区域与设施,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快递柜等手经常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8.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实施“专人包户”制度,“社区三人组”组成健康监测和服务团队,开展居家人员健康监测,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
9.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二)管控区
管控区原则上比照封闭区管理,在以下方面可以适当放宽措施汪巧:
1.管控区内可保留一定数量通风条件良好的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其员工不得离开管控区,工作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管控区内可设立若干个网格管理,各网格内人员不可以流动到其他网格。
3.管控区产生的垃圾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或75%的酒精喷洒消毒,双层垃圾袋包装,专人专车送至县(市、区)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再送垃圾处理厂按要求集中处理。
(三)防范区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非必要不外出。所有人员不聚集不串门,在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实施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外出,外出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两点一线往返目的地。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域,确需离开的,凭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2.严格管控措施。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和KTV、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
区域内公共交通限制载客量保持在限定值50%以下。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提倡非现金支付。餐饮场所大厅禁止堂食,包房可正常服务,每个包房不超过10人。
3.加强健康服务。指导居民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单位及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随访。
辖区医疗机构加强发热病例监测。药店强化对退热、止咳等中西感冒药销售登记上报管理,禁止向健康码黄码人员销售退热、止咳等感冒药。
4.加强环境卫生。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清洁消毒。
5.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关于三小场所疫情防控和三小场所疫情防控专业术语怎么说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