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门酒肉臭的臭是什么意思(朱门酒肉臭,臭)

生活经验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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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门酒肉臭的臭是什么意思(朱门酒肉臭,臭),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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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句中的“臭”怎么理解?

读[xiu4]。"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一概括性极强的名句写出了当时尖锐的社会阶级矛盾,其意思一般的人都能理解,但对句中的"臭"字真正理解的可能并不多。其实"臭"字在古代主要的意义是"气味",大家所熟知的名句"两人同心,其利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中的"兰"就是"气味"的意思。杜甫的这两句诗中的"臭"一样也要理解为"气味"。也许有人觉得原诗句中的"臭"解释为"发臭"更能跟后句的"路有冻死骨"形成鲜明的对照。想是不错,但我们欣赏古代诗歌,要尊重原作,要结合原作来理解。这首诗写于安史之乱爆发前夕天宝十四年的冬天。当时诗人由京城长安赴奉先探亲,路途所见景象,使诗人感受深刻:一方面是富贵人家的奢侈享乐,酒肉飘香,一方面是穷人啼饥号寒,抛尸荒野。酒肉飘香与荒野饿殍不正是形成鲜明的对照吗?况且,我们要注意,这里写的是冬天的景象,酒肉飘香与荒野饿殍正符合当时的情景,而酒肉发臭在那寒冷的冬天则不太可能。我们还可结合原诗的前后几句诗来加深理解,原诗的这两句前面还有这样的诗句:"暖客貂鼠裘,悲管逐清瑟。劝客驼蹄羹,霜重压香橘。"可见我们不能把这里的"臭"理解为"发臭",而要理解为"气味",而且是香的气味。

朱门酒肉臭xiu官方解释

朱门酒肉臭xiu官方解释如下: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出自杜甫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往往被人们解释成:“富贵人家的酒和肉都在发臭,但路上却有因受冻挨饿而死的白骨。” 诗中“臭”字一般人都理解为“腐烂发臭”。

其实这个“臭”就是“香”,臭(xiu),在古代是发出香味的意思,这两句的含义是:达官贵族的家中酒和肉发出诱人的香气,而路边还有冻死的骨头。

这首诗写于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此时刚刚爆发了安史之乱,各地都烽烟四起,当时杜甫正好生活在长安,看到了人们无家可归,食不果腹,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很多人由于这场战乱丢掉了性命。但是令人可气的是,那些富贵有权势的人家,依旧还是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家中每餐都大鱼大肉,这也当时的社会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杜甫正是感受到了这种不公,看过了太多人的悲伤,还有那路边冻毙的普通人,这件事情触及了他的心灵,所以他写下了这首《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无非是讽刺了当时吃人的社会,讽刺了那些权贵,还有富贵的人家。社会无论发生了什么,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家都不会遭殃,真正受苦受难的还是底层普通的民众。

唐朝的诗人其实还是比较敢写,也比较敢于说真话。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两句诗很形象地描写出了那个封建的时代,还有人性的丑陋,有钱有势的富贵人家,即使是在战争年头,也依旧在家里吃香得喝辣的,不要说是悲天悯人的情怀,即使是一丁点的同情心都没有。其实这也正是人性,我始终相信人性生来善,但是环境会改变一切,我们想要成为高尚的人,只能是不融入其中,要不断地去提升自己。

朱门酒肉臭,“臭”字是稥的意思还是臭的意思?读xiu还是读chou ?

对于“臭”的读音,是 chòu ;意思是贵族人家的美味佳肴食用不完,只好让它腐烂发臭。

出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作者】杜甫 【朝代】唐

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

取笑同学翁,浩歌弥激烈。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白话释义:

一年到头,都为老百姓发愁、叹息,想到他们的苦难,心里像火烧似的焦急。

尽管惹得同辈的先生们冷嘲热讽,却更加激昂无比,引吭高歌,毫不泄气。

贵族人家的美味佳肴食用不完,只好让它腐烂发臭;黎民百姓饥寒交迫,悲惨地死在路边。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天宝五载 (746),杜甫怀抱“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崇高理想来到长安,渴望“立登要路津”。但事与愿违, 屡受挫折, 连生活也难于维持,“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亲身体验、并广泛接触了下层人民的苦难,洞察了“朱门务倾夺,赤族迭罹殃”的社会矛盾,诗歌创作出现了空前飞跃。天宝十四载 (755)十一月赴奉先县看望寄居在那里的妻子,写出这篇划时代的杰作。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中的“臭”,怎么读?

由于“臭”字有两种读音、两种含义,因而这诗句也就有两种读法、两种注释。

第一种:读作“朱门酒肉臭(chòu),路有冻死骨”。征诸《中国古代文学辞典》(贾传棠等编,文心出版社1987年11月第一版)注释为:富贵人家的美味佳肴食用不完,只好让它腐烂发臭;穷苦的黎民百姓饥寒交迫,悲惨地死在路边。

第二种:读作“朱门酒肉臭(xiù),路有冻死骨”。这样读,首先有《现代汉语词典》为证;其次在《杜甫诗选译》(倪其心、吴鸥译注,巴蜀书社1990年6月第一版)的脚注中,也可找到一段足以作为依据的文字:“臭,一说读xiù,气味。‘酒肉臭’是酒肉香味。”按照“臭”字的这种音义,该诗句的注释就应该是:富贵人家的红漆大门里散发出酒肉的香味,路边就有冻死的骸骨。

这两种读法、两种注释,究竟哪种更好、更准确?让我们回溯一下《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的写作背景:杜甫怀着“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政治抱负,将家小安置在奉先县(即今陕西省蒲城县),托亲戚照看,自己只身去长安求官。可当他历尽艰辛,总算当上了管理门禁锁钥的右卫率府胄曹参军(正八品下的小京官),回到奉先县探望妻儿的时候,小儿子却已经饿死。诗人由自己的遭遇想到黎民百姓的苦难,悲愤万分,乃有此控诉政治腐败、聚敛残酷、贫富悬殊之佳句。忖度“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两种注释,我们有理由认为,两者与全诗的立意都是相合的。倘若一定要分出个高下的话,似乎第二种读法和注释更妥贴些。因为肉会“臭”(chòu),酒是断乎不会“臭”(chòu)的,我们尽可以不把“酒肉”理解为“酒”与“肉”,而可以理解为“美味佳肴”。

朱门酒肉臭是什么意思

朱门酒肉臭意思是豪门贵族家里酒肉吃不完都放臭了,而道路上却暴露着冻饿致死的人的白骨。

这句诗出自杜甫的诗《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完整的句子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含义是富人家的肉吃不完而导致腐坏变质,而路上却有被冻死的穷人尸骨,形容旧社会阶级对立,贫富悬殊的社会现实。

天宝五载 (746),杜甫怀抱“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崇高理想来到长安,渴望“立登要路津”。但事与愿违, 屡受挫折, 连生活也难于维持,“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亲身体验、并广泛接触了下层人民的苦难,洞察了“朱门务倾夺,赤族迭罹殃”的社会矛盾,诗歌创作出现了空前飞跃。天宝十四载 (755)十一月赴奉先县看望寄居在那里的妻子,写出这篇划时代的杰作。

这篇杰作是用传统的五言古体写成的。五古是汉魏以来盛行的早已成熟的诗体,仅就“咏怀” 之作而言, 杜甫之前已有阮籍的《咏怀》、左思的《咏史》、庾信的《咏怀》、陈子昂的《感遇》、张九龄的《感遇》等著名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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