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广州市退休工人一次性补贴?
为了体现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关怀.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0年底在册的离退休人员.发放10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现已进入工资卡中.
2月23日,广州市人社局就《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新的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起草修订。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从2021年2月23日起至2021年3月4日止。
征求意见稿拟上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七档缴费标准金额,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的缴费补助、政府给予的补贴金额随之调整。困难群体的参保标准也将随之上调。

为鼓励参保人提高原缴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提高原缴费标准的,还可以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差额。政府补贴的累计总额仍为每人不超过21600元。
调整个人缴费各档次金额
在征求意见稿中,广州拟上调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金额,第一档年缴费由此前的120元上调至360元,最高的第七档由原先不超过3600元调整至4800元。
具体而言,此前参保人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分七档:第一档10元,第二档30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70元,第五档90元,第六档110元,第七档130元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
征求意见稿中仍将缴费标准设为七个档次,按年缴费的标准为第一档360元、第二档600元、第三档900元、第四档1200元、第五档1800元、第六档3600元、第七档48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原则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变,可以按年、按季度或按月缴纳。
困难群体的养老保险缴费也拟随之上调。困难群体包括广州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此类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其户籍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照个人缴费第一档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调整集体经济组织缴费补助金额
在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中,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的缴费补助金额也有了变化。
征求意见稿提出,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要对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而且与个人缴费同步缴交。
年补助标准同样拟设七个档次:第一档360元、第二档600元、第三档900元、第四档1200元、第五档1800元、第六档3600元、第七档4800元。具体的缴费补助标准则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
政府补贴金额相应调整
政府对个人缴费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的补贴金额也进行了调整。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政府根据个人缴费档次不同给予对应的政府补贴:第一档420元、第二档600元、第三档780元、第四档870元、第五档及以上960元。
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按照档次不同,相应享受对应的政府补贴:第一档300元、第二档420元、第三档及以上480元。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给予参保人缴费补助的,参保人也可自行选择补助档次缴费,并享受对应的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的累计总额仍为每人不超过21600元。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高缴费标准可享政府补贴差额
广州鼓励参保人提高原缴费标准。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以及本办法实施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一次性提高原缴费标准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差额。
个人账户养老金将从一次性缴费资金到账的次月起,重新核定发放,具体标准将按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月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缴费资金及相应政府补贴差额之和除以计发系数确定,计发系数不变。
征地主体为被征地农民预缴15年养老保险费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对于本办法实施后办理养老保障审核手续的征地项目,征地主体根据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人数和每人16200元的标准,将个人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一次性预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费用。
征地主体应单列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并列入征地成本。相应的政府补贴,待参保缴费到账后按规定拨付到位。
对本办法实施前,已按原《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66号)第九条规定,一次性预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的政府补贴,尚未用于参保缴费的金额,将按财政部门确定的渠道退回,待参保缴费到账后按规定拨付到位。
根据通知,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省直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一次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4元缴费年限津贴(不满1年不计发)。
缴费年限津贴作为过渡性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列入基本养老金的年度调整基数,津贴从2013年10月起计发。是长期发放。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 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生育津贴2021年新标准广东?
广州生育津贴办理指南
申报须知:
(一)属于计划生育奖励假期或晚婚、晚育奖励假期以及看护假期,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二)用人单位逾期未提供申请支付生育津贴资料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其参保人的生育津贴。
(三)参保人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停止为其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从停止缴费当月起,生育保险基金停止对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欠缴费期间参保人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不受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在本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五)符合规定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与退休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本市生育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注:如参保人已休完产假,且享受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正常登记参保的,医保中心按月计发,一次性发放。
举个例子:
参保人王女士8月分娩,产假为8-10月,按时登记参保并缴费,单位11月申请津贴,则在12月发放8、9、10三个月的津贴。
假期规定: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12号)第十三条之规定。
顺产:98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增加15天;
难产: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7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45天;
放置功能节育器:3天;
取出功能节育器: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30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14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10天;
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注: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一、2021二胎有什么补助政策
1.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补助,新的计划生育补助主要和以前调整了符合条件的家庭范围,各地方的政府和国家会共同分担计划生育的家庭补助
2.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对职业妇女因为生育而离开工资岗位期间所给的生活补助,生育医疗费是由就医所需要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就行补助。
3. 地方政策的奖励,各地方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助,需要了解当地的政策。
4.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50%。
5. 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