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犬迷,犬夜叉4部剧场版中,哪部最为经典呢?

生活经验013

我们知道《犬夜叉》这部作品有四部剧场版,它们分别是《穿越时空的思念》、《镜中的梦幻城》、《天下霸道之剑》、《红莲之蓬莱岛》。相信大家对这四部剧场版的观感都不同,下面我就来大致分析一下这几部的剧情,再谈谈我认为的最经典的一部。

《穿越时空的思念》

各位犬迷,犬夜叉4部剧场版中,哪部最为经典呢?,第1张

这是《犬夜叉》第一部剧场版,讲的是戈薇在用箭射爆四魂之玉后,致使无数四魂之玉碎片飞向各地,其中一块碎片散落在了“不归森林”,反派大BOSS玛瑙丸就因为这块四魂之玉碎片而复活。这个玛瑙丸的父亲飞妖蛾曾经是犬大将的手下败将,所以他想干掉犬夜叉一行人,并夺取犬夜叉的铁碎牙。

这部剧场版的剧情其实很一般,不仅云母开篇莫名被玛瑙丸的手下控制,而且玛瑙丸的父亲败在了犬夜叉父亲犬大将的手里,玛瑙丸和犬夜叉应该算是世仇了,可是在玛瑙丸打败了犬夜叉后,并没有将他干掉,而是直接把戈薇掳走了,并用勾玉和四魂之玉碎片控制了戈薇,让她和犬夜叉自相残杀。这就明显是剧情需要了,玛瑙丸放着犬夜叉不杀,非要控制戈薇让她回去干掉犬夜叉,我不明白他搞这一出到底图个啥。

在玛瑙丸继承了父亲飞妖蛾的力量后,食骨之井长出了树芽并即将封住洞口,戈薇在桔梗的咄咄相逼下,不小心掉到井里回到了现世。之后的剧情就非常点题了,由于食骨之井的洞口被封住暂时回不去,使得戈薇和犬夜叉都非常想念彼此,后来戈薇找到了神木中的箭头,一箭射通了食骨之井,于是她就回到了战国时代,并与犬夜叉联手使用了破魔之箭加爆流破的组合技干掉了玛瑙丸。

总而言之,这部剧场版基本就是狗粮专场,反派的作用就是让戈薇和犬夜叉相爱相杀,以此突显出他们深厚的感情,戈薇掉回现世也是为了表现出她和犬夜叉对彼此的思念,因此这部剧场版在戈薇党心里应该会加分很多。

《镜中的梦幻城》

《镜中的梦幻城》是唯一有奈落登场的剧场版动漫,奈落和犬夜叉一行人开篇就打了几分钟,之后便被主角团干掉(假死)。之后神无为了解除被困在镜子里的神久夜的封印,帮她搜集了五件宝物投入不同的湖里,使得神久夜被解封得到了自由。

之后神久夜为了抢夺北条祖先手里的天之羽衣,与保护北条的犬夜叉一行人开始了争斗。后来进入梦幻城的主角团开始和神久夜进行决战,神久夜曾一度用镜子将犬夜叉妖化,犬夜叉却因戈薇的深情一吻恢复了理智,最终神久夜的肉体被犬夜叉和戈薇的组合技摧毁。尽管神久夜拥有不死不灭的能力,但是她的灵魂却被弥勒的风穴吸走,因此跟白童子一个下场的神久夜基本上和死了没区别,而奈落想要吞噬神久夜的计划也随之破产。

这部剧场版比较中规中矩,不过好歹除了主角团外,还有奈落、神无、神乐这些老面孔,总的来说还算是不错的。

《天下霸道之剑》

我个人觉得这是《犬夜叉》最经典的剧场版,因为《天下霸道之剑》不仅让TV里只剩下骸骨的犬大将正式出场露脸,而且还让人气一直远超犬夜叉的杀生丸有了大量的戏份。

这部剧场版讲的是犬大将为保护十六夜死后,冥加等人将丛云牙封印在了食骨之井,之后丛云牙穿越到了现世,被戈薇家的神社收藏。由于丛云牙本身拥有灵性,而且邪气太强,刀鞘已经镇不住他了,使得他控制住了犬夜叉,一直上搞破坏,最终辗转回到了战国时代。尽管后来犬夜叉摆脱了丛云牙的控制,但是丛云牙又找上了和犬大将同归于尽的刹那猛丸的尸骨,并将其复活成为反派BOSS。

之后的剧情就是杀生丸和犬夜叉联手对抗丛云牙了,因为丛云牙的设定就是他比天生牙和铁碎牙都要强,但是天生牙和铁碎牙合力就能打败丛云牙,所以分别拥有天生牙和铁碎牙的杀生丸、犬夜叉,自然就联手上演了一出兄弟情。

总而言之,这部剧场版的剧情完全不敷衍,基本上全程高能,并不会让人有一种枯燥乏味,纯凭情怀坚持看下去的感觉,这也可能是因为有犬大将出场,而且杀生丸又戏份巨多的缘故。

《红莲之蓬莱岛》

这部剧场版讲的就是在五十年前,犬夜叉和桔梗曾经去过蓬莱岛,而那里的小孩都和犬夜叉一样是半妖,并且被反派BOSS四斗神囚禁,因此后来的犬夜叉一行人去蓬莱岛解救孩子的故事。

里面的BOSS四斗神其实都没什么特点,就和TV里星黄泉的手下差不多,代表了青龙、朱雀、玄武、白虎的四个人,只能说战斗力比那四位稍微强一点,不至于被弥勒一个风穴直接团灭。不过后来这几个BOSS和主角团的成员以及杀生丸一一对战都落败了,哪怕是四斗神的老大龙罗和其他几名斗神合体,也敌不过犬夜叉和戈薇的组合技。

我个人感觉这部剧场版没什么亮点,就像TV里犬夜叉日常打小怪一样,就是剧情冗长,讲了很久半妖孩子被四斗神压榨的故事,而且里面两个小男孩前期一直在嘲讽打算救他们的犬夜叉,实在让我提不起好感。

总的来说,我认为《犬夜叉》最经典的剧场版就是天下霸道之剑,因为它不仅涉及到了主线情节,将犬夜叉父母的背景故事完美填坑,而且剧情足够精彩不显拖沓,光是让犬夜叉和杀生丸这两兄弟联手作战就足够吸引人眼球了。

以上仅个人观点,感谢各位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