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届中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党政工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秘书、代表资格审查、提案、会务等若干个工作小组。
2、提出召开教代会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等。
3、代表的产生
根据实际,以年级(或科组)、部门设选区,并分配名额。代表名额一般占教职工数的30%左右,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选区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
选区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届中教代会代表缺额的要进行补选。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代表产生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
4、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5、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校工会或提案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教代会的代表。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并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
6、印发有关资料征求意见。
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在正式会议前十天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7、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8、履行召开教代会的报批手续
向上级教育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报告中应写明教代会的届次、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主要议题等内容。结合教代会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还应同时上报“工会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呈批表(一式两份)并取回批示。
二、预备会议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2、议主要内容:
(1)听取工会报告教代会筹备情况: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4)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执行主席名单;
(5)通过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三、正式会议
1、核实到会人数。
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大会议程。
(1) 宣布大会开幕,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上级领导及有关方面致辞
(3) 校长作工作报告
(4) 副校长作分管工作报告
(5) 总务主任作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6)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7)工会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8)提案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
(9) 大会分组讨论
(10)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11)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
(12)教职工代表大会发言
(13)学校领导讲话
(14)宣布大会闭幕,奏《国际歌》
以上议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增减。
四、会后工作
1、教代会闭幕期间,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有关决议、决定提请下次教代会确认。
2、会后15天内向区教育工会上报《教代会报表》。工会换届选举的应呈报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并取回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