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家庭雇佣仆役帮工的现象十分常见。据统计,前工业化时期仆人占西欧总人数的比例达到了 7%-15% 。在工业革命前的几个世纪,英国至少1/3的家庭拥有家仆,农村亦有1/4农户雇有佣工。
家仆的来源十分广泛,根据雇主家庭情况有所不同。在农民家庭中,年龄较大的家仆一般是在一年一度的佣工市场上签约受雇的,年龄较小的则来自于邻里之间子女互换以及亲友的子女, 孩子一般在7-10岁时就会被送出去在附近人家帮佣,年岁稍长就可以远走高飞。 城市家庭的家仆大多来自于农村,也有一些来自城市。城市家仆大多在手工作坊中充任学徒或帮工,学徒学有所成后就可成为帮工和师傅,最后独立经营。
在贵族家庭中,家仆并不都是出身低微。 “那些为高级市政官、市长、富商和世袭贵族做家仆的人是有特权的……有着优雅举止、雕刻艺术品鉴能力以及对主人的事业有着自信的人才能胜任此类工作。 这类家仆多来自乡绅、富裕市民的农村亲戚、牛津和剑桥大学的学生、伦敦的工匠和杰出人物。 ”真正的“仆役”一般来自穷亲戚家的儿女,而“扈从、侍卫”之类则是别的贵族子弟。因为 “侍僮制” 在当时的西欧非常流行,贵族的子女都要外出在其他贵族家中做侍从工作,女孩充当侍女直到结婚,男孩要先当侍童,然后再当骑士的侍从、年轻绅士,最后,如果他想当骑士的话,再接受有关骑士的训练,然后他才能退出侍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