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将对下列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一)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组织容留卖淫、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和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聚众赌博、网络赌博、抢劫、抢夺、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盗窃、抢夺、抢劫、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利用互联网串联、煽动、非法集会、恶意造谣传谣的违法犯罪行为,网络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等涉网违法犯罪行为;
(六)食品药品、非法采矿、非法破坏草场、危害珍贵濒临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七)工程建设领域非法上访、恶意讨薪、恶意欠薪恶意欺诈、恶意竞争、恶意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校内外勾结霸凌中小学生等违法行为;
(九)吸毒、制毒和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严厉打击醉驾、酒驾、飙车炸街、超速、超员、超载等危害公共安全及无证驾驶、货运车辆非法载人、交通肇事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十一)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矿石、砂石料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将依法对下列重点区域进行整治:
(一)案件频发区域;
(二)流动人口聚集区域;
(三)出租屋及商业街区;
(四)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区域;
(五)旅店、歌舞娱乐场所、足浴场所、网吧、酒吧等重点区域;
(六)其他易滋生违法犯罪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