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监护程序?

生活经验017

a)监护人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监护人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b)当发现动火作业人未持证上岗、动火部位与作业许可票(证)不相符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监护人有权停止作业;c)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权中止作业;当动火人违章作业时,有权收回作业许可票(证);d)监护人在动火作业期间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动火人的动火许可票(证),暂停动火。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3、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桥架、空洞、窨井、地沟、水封设施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30m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4、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动火作业不应与切水作业同时进行。5、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订安全防护措施。6、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7、存在受热后可能释放出有害物质材料的设备内部,未采取有效隔绝及防护措施时,严禁动火。8、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出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上,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时,严禁动火。9、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10、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不应放置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否则按照动火作业的要求进行动火分析。11、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5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1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与防倾倒措施。13、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动火监护程序?,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