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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能让用别人代替扣分吗?
1、电子眼拍到的违章,属于非现场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的交警队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处理。法律上不允许使用别人的驾驶证来处理本人的违章扣分。
2、处理违章时,需要到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号,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工作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15日内去指定的银行交款就可以了。15日后不缴纳就会有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根据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新交规实施后对之前的违法扣分?
新交规发布,4月1日起超速20%以内不扣分!此外,违法记分有所调整,以前的小车超速扣分值12、6、3、2、1,现在调整后变为了12、9、6、3、1。 看到这个新交规之后,你开心么?以后高速上的慢车,会不会少一些呢?或者是说,以后会不会有开太慢处罚的措施出现呢?
代替他人记分的会被记分吗?
替别人扣分通常会有记录。使用自己的驾驶证替别人扣分,其驾驶证处理违章该条违章就记录会出现在自己的名下。如果有重大违章,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的诚信记录。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提升大家的行车安全文明意识,该办法对违章/违法记分、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
如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