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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行为准则?
"会计法"第三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本法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条规定,企业财务管理旳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管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各单位会计人员执行本行业财务制度(工业企财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法规。
公司财务收款,付款的规定制度?
1、业务人员职责分离,支出收入业务最好不要同一个人参与2、财务严格管控,要求每天将收入款交予财务,支出需完善相关审批流程,最好财务收支走公司账户,避免现金往来,不走业务人员具体规定,需要视你们公司情况而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是什么?
财务报告是企业向外界传递财务信息的重要途径,其目标是为了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以便于外部利益相关者做出正确的决策。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比性和清晰度等特点,以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财务制度原则?
答:财务制度分为广义财务制度和狭义财务制度两种。广义的财务制度是指用来规范企业与各相关方面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准则及办法的总和,狭义的财务制度又可称企业内部财务制度,是由政府企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用来规范企业内部财务行为、处理企业内部财务关系的具体规章制度。广义的财务制度是狭义财务制度实施的外部环境,狭义的财务制度是广义的财务制度在企业内部的具体及延伸。
设计企业财务制度时,应以下列基本原则作指导:
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企业财务制度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将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现到财务制度中去。
(1)所设计的企业财务制度,必须符合《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等财经法规的要求。
(2)所设计的企业财务制度,必须与国家有关法规相协调。
财务管理与财务规律相结合原则
(1)财务管理活动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它管理的各个方面是有机联系、共同制约和共同影响的,其对象具有系统性的特征。
(2)财务管理行为要受到客观条件和客观规律的制约。因此财务制度的设计应注重财务管理的系统性和财务管理的规律性,使财务制度用系统的观点来考查财务活动,并体现财务管理者的意志、愿望、目的和动机与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的有机结合,使财务管理能充分认识、掌握和驾驭财务规律。
适应性原则
(1)企业财务制度设计既要遵循国家的统一规定,又要充分考虑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特别是国家赋予企业的理财自主权,企业应在其财务制度中具体化,凡是可由企业进行选择的财务事项,企业应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规模、经营方式、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2)应特别指出的是,在制定企业财务制度时,切忌盲目照抄照搬。由于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过程和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各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可能通用,只能借鉴吸收而不能简单模仿。如果不注意这一点,制定的企业财务制度必然适应性弱、指导性差,甚至将企业的财务工作引入歧途,导致事倍功半。
权责利相结合原则
企业财务活动涉及面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大,企业财务活动组织得是否合理,财务关系处理得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财务制度的制定体现财务管理权、责、利的结合,即首先赋予适应的管理权限,并按照履行财务责任的情况给予应有的物质利益。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国家的财经法规是企业必须遵守的原则、规定,也是企业制定财务制度的制约、导向因素之一,因此企业在制定财务制度时必须坚持其原则性。
财务制度十严禁?
1、实行主管领导审批,严禁“一把手”直接审批;
2、坚持一支笔审批;
3、严禁多头审批、多支笔审批;
4、严格费用申请和审批制度,实行按规定实报实销,严禁费用包干审批。检查每次违反规定所有责任人罚款500-2000元。并不给予核销,纳入借款。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负责人负担。
5、严格出差及其他费用和计划预算,按计划挂钩核算。非计划费用不核销。每次罚款200元。违反制度和规定的,公司不予核销。
6、特殊费用申请必须提前做计划,否则不予核销。每次罚款500元。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全部承担。
7、奖金和提成、客户保证金支付必须严格按制度执行,严禁作假。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5000元及开除。出现损失的,由相关人全额赔偿。
8、严禁提供虚假票据,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5000元及开除。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承担。
9、收费票据统一,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其他非法票据。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2000元及开除。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员承担。
10、财务费用审批要实行“双审双签”,严禁非责任人代签支付未经“双审双签”审批的票据款项。一经发现,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或开除。出现损失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