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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缴费基数怎么算?
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以“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月缴费基数。全部职工和工资总额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和有关劳动统计新增指标的解释等规定执行。
全部职工是指在各缴费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工资总额是指各缴费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兑现方式(如年薪制、结算手续费形式)支付的工资总和。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和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难于计算的,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确定。
工会经费按什么基数计提?
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就是工资薪金总额。
工会经费缴费金额=工资薪金总额*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其中这2%是工会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工会经费计提的标准是什么?
工会经费的计提标准是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工会的计算基数应该是工资薪金总额包含各种奖金、津贴等。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工会依法开展工会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非法干涉或用于其他途径。
工会会费收取标准?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它收入。
目前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征。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部分。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开业或设临已满一年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暂按其40%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工会经费缴费基数总额从哪里来?
工会经费缴费基数是当月公司员工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