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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食嗟来之食的例子?
? ? ? ? ?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准备好饭食,以供路过饥饿的人来吃。有个饥饿的人用袖子蒙着脸,无力地拖着脚步,莽撞地走来。
黔敖左手端着吃食,右手端着汤,说道:“喂!来吃吧!”
那个饥民扬眉抬眼看着他,说:“我就是不愿吃嗟来之食,才落地这个地步!”
黔敖追上前去向他道歉,他仍然不吃,终于饿死了。
不受嗟来之食主要内容?
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盗泉是一个泉口的名字,被正直的人认为名字不好,象征偷盗,所以正直的人不喝这里的水),
清廉的人不接受带有侮辱性的施舍.
“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是对做人气节的称颂与赞美.提倡做人应有骨气,宁可克制自然生理的、强烈的、基本的欲望,直至断送性命,也不做摧眉折腰、苟且偷生之事.
志士不饮盗泉之水,源自“孔子过于盗泉,渴矣而不饮,恶其名也”的典故.是说孔子路过“盗泉”,口很渴,但因为泉水的名字为“盗泉”,遂忍耐干渴,不饮其水.孔子何人?圣人也.圣人忍住一时的口渴,不饮“盗泉之水”,是为了保持名节,因对“盗”的鄙视,而用自己的行为,言传身教做人的道理.正因为这样,一件生活中的小事,流芳千古,传为佳话.
不受嗟来之食典出《礼记》: 齐大饥,黔敖为食於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履,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於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这个故事更为惨烈,一个逃荒之人,因为受到富人的不礼貌的待遇,而不接受施舍,最终宁肯饿死.做人气节之高,无可攀越者.
鱼和熊掌不可以兼得的例子?
典故:孟子说:“鱼是我喜爱吃的,熊掌也是我喜爱吃的;如果两样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从而舍弃鱼”“鱼与熊掌”象征着我们的生命过程中遇到的两难选择。典故强调的是如果出现二者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该典故出自孟子《鱼我所欲章》。原文: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译文:孟子说:“鱼是我喜爱吃的,熊掌也是我喜爱吃的;如果两样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从而舍弃鱼。我想拥有生命,我也想要拥有正义;但如果两样不能同时拥有,n那么我就坚持正义舍弃生命。
我想要生命,但是还有比生命更让我想要的,所以我不愿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讨厌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让我讨厌的,所以我不愿意因为讨厌死亡而逃避某些祸患。
如果让人最想要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只要可以得到生命,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
如果让人最讨厌的东西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只要可以躲避死亡的祸患,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但有人,明明按照那样做就可以逃避死亡,就可以拥有生命,却没有做。
由此可知,确实是有比生命更让人想要的东西,也确实有比死亡更使 人讨厌的东西。
这种心人人都有,并不是只是贤人才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保持它而已。一篮子饭,一碗汤,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要饿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人虽然饿着肚子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 可是现在,高高的的傣禄有人不问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优厚的俸禄对我而言有什么好处呢?
为了华丽的住宅吗?
为了妻妾的奉养嘛?
还是为了我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
过去宁肯死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华美的住宅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奉养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
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吗?这种做法叫做丧失了本性。”扩展资料: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紧接着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从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不食嗟来之食的典故和意义?
意义:
“不吃嗟来之食”原句是“不食嗟来之食”,它的意思是:是说为了表示做人的骨气,绝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别人的施舍,哪怕是让自己饿死。
典故:
这句话选自选自《礼记.檀弓》里面的一个故事。齐国有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准备好饭食,以供路过的饥饿的人来吃。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脚步拖拉,两眼昏昏无神地走来。黔敖左手端着食物,右手端着汤,说道:“喂!来吃吧!”那个饥民抬起头瞪着眼睛看着他,说:“我正因为不吃别人施舍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黔敖追上前去向他道歉,但他最终因为不吃而饿死了。曾子听到这件事后说:“恐怕不用这样吧!黔敖无礼呼唤时,当然可以拒绝,但他道歉之后,就可以去吃。”
故事中,那饥饿的人之所以不吃黔敖的食物,是因为黔敖一副傲气,视穷人为猪狗,他的施舍带有侮辱性。中国的传统尤其看重做人要有骨气,用通俗的话来说,人活的是一口气,即使受苦受难,也不能少了这口气。
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是什么意思?
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盗泉是一个泉口的名字,被正直的人认为名字不好,象征偷盗,所以正直的人不喝这里的水),清廉的人不接受带有侮辱性的施舍.“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是对做人气节的称颂与赞美.提倡做人应有骨气,宁可克制自然生理的、强烈的、基本的欲望,直至断送性命,也不做摧眉折腰、苟且偷生之事.志士不饮盗泉之水,源自“孔子过于盗泉,渴矣而不饮,恶其名也”的典故.是说孔子路过“盗泉”,口很渴,但因为泉水的名字为“盗泉”,遂忍耐干渴,不饮其水.孔子何人?圣人也.圣人忍住一时的口渴,不饮“盗泉之水”,是为了保持名节,因对“盗”的鄙视,而用自己的行为,言传身教做人的道理.正因为这样,一件生活中的小事,流芳千古,传为佳话.不受嗟来之食典出《礼记》: 齐大饥,黔敖为食於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履,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 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於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这个故事更为惨烈,一个逃荒之人,因为受到富人的不礼貌的待遇,而不接受施舍,最终宁肯饿死.做人气节之高,无可攀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