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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杀过人吗
李白对自己的斗殴,甚或伤人、杀人是不以为耻的。他在许多诗中说:“托身白刃里,杀人江尘中”;“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如此看来,李白内心一定具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或以暴力为美;但在那时的李白眼中,确乃侠肝义举,是急人之急,解民于倒悬。在他看来,只要自己认为正确,出于维护正义的目的,该出手时就出手。这就是“以侠自任”的李白。由此看来,手刃数人的李白,不假。
其实,所谓“手刃数人”,并非就杀掉了好几个人,或许指的是伤了好几人。由于这是他少年任侠的一段美好时光,所以免不了夸大其辞。

不过,即便是伤了数人,也属违法乱纪,要遭到官府处罚的。可是李白何以在“手刃数人”之后还会逍遥法外?其实,李白当时犯事,是在西蜀之地,在当时属于边疆之地,政府管不到,法令的执行也比较松懈,这才可能出现杀人不受惩治之事。
李白杀过谁
李白杀过巷闾之侠,也就是街头小混混。
”少任侠,手刃数人,与友自荆徂扬,路亡权窆,回棹方暑,亡友糜溃,白收其骨江路。”剑术是李白的另一个终生之所爱。他从15岁开始学习剑术,以侠客自居。
有记载称少年李白曾经手刃数人。在李白的诗作中,琴心剑胆,时有流露。“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文章考证李白遭“北门之厄”的前因后果。认为李白一入长安时与五陵豪奴狭路相逢,以斗鸡为衅端引出北门风波,致使李白“手刃数人”。
李白诗歌欣赏
李白的诗雄奇飘逸,艺术成就极高。他讴歌祖国山河与美丽的自然风光,风格雄奇奔放,俊逸清新,富有浪漫主义精神,达到了内容与艺术的统一。他被贺知章称为“谪仙人”,其诗大多为描写山水和抒发内心的情感为主。
李白诗中常将想象、夸张、比喻、拟人等手法综合运用,从而造成神奇异彩、瑰丽动人的意境,这就是李白的浪漫主义诗作给人以豪迈奔放、飘逸若仙的原因所在。
李白的诗歌对后代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中唐的韩愈、孟郊、李贺,宋代的苏轼、陆游、辛弃疾,明清的高启、杨慎、龚自珍等著名诗人,都受到李白诗歌的巨大影响。
古代诗人多崇尚游侠精神,李白仗剑走天涯,他杀过人吗?
在历史上,李白其实是并没有杀过人的,因为李白身处的时代是盛唐时期,那个时期的法律是非常严格的,若是李白真的杀了人,那么他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史料上并没有任何关于李白受到刑罚或者杀人的记录,所以关于“李白杀过人”的说法应该是谣传。首先,之所以会传出“李白杀过人”的说法,主要是因为李白曾经写过太多杀气很重的诗歌。李白曾经在《侠客行》中写“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也在《结客少年场行》中写“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更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中写了“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这样的句子。由于李白在诗歌中总是写这些杀人如麻的句子,而且李白还写过很多关于杀人场景、杀人凶手的诗歌,所以大家会觉得李白似乎对杀人这个话题很感兴趣,而且也十分了解,他甚至十分崇尚快意恩仇的江湖世界,所以大家都纷纷揣测李白是不是真的杀过人。其次,虽然李白在诗歌中展露了这么多杀气十足的一面,但是从当时的情况来说,李白不可能杀人。李白身处于我国古代的唐朝时期,而且是盛唐时期,那个时期的唐朝国富民安,而且治安非常好,所以就算是武侠小说也几乎没有选取唐朝为背景的,因为在那个时期,随便在江湖上杀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唐朝时期要求做官的人是不能犯法的,而李白一生都在表达自己壮志难酬的情感,很明显他是很想做官的,那么他自然不会去触碰这条做官的底线。最后,像李白这样的大诗人,有关他的故事的记载其实非常多,但是根本没有任何史料显示李白曾经杀过人,或者曾经因为杀人而受到惩处,况且唐朝时期有死命令,不允许犯过法的人当官,李白若是杀过人的话,那他要怎么在唐朝时期做官呢?所以李白是没有杀过人的。
李白杀过人吗?
杀过,因为他崇尚侠客,有
“少任侠,手刃数人,与友自荆徂扬, 路亡权窆,回棹方暑,亡友糜溃,白收其骨江路。”剑术是李白的另一个终生之所爱。他从15岁开始学习剑术,以侠客自居。有记载称少年李白曾经手刃数人。在李白的诗作中,琴心剑胆,时有流露。“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文章考证李白遭“北门之厄”的前因后果。认为李白一入长安时与五陵豪奴狭路相逢,以斗鸡为衅端引出北门风波,致使李白“手刃数人”。
魏颢《李翰林集序》说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唐刘全白《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说李白“少以侠自任”,《新唐书 ·文艺传》也说李白“击剑为任侠”。
文章考证李白遭“北门之厄”的前因后果。认为李白一入长安时与五陵豪奴狭路相逢,以斗鸡为衅端引出北门风波,致使李白“手刃数人”。调借御史台之力迅速相救,李白方得脱险。
李白的剑术不错
李白诗歌的意象丰富多彩,个性突出,久为研究者所关注,如:天马、飞龙、凤凰、大鹏、明月以及猿与酒等。“剑”也是李白诗歌重要意象之一,但专门的研究却不多见。李白一生留诗一千余首,其中九十四首运用了“剑”这一意象[1]。对于这个出现频率较高的意象,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地讨论。
一 剑之文化蕴义
《释名》曰:“剑,捡也,所以防捡非常也。”[2]《说文》与《说文解字段注》亦言:“剑,人所带兵也。”[3]从中可以得知,剑主要被视作一种防身的兵器。屈原在《国殇》中刻画了为国捐躯的将士:“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4]而汉乐府民歌《东门行》中男主人公因“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5],遂为了生计不得不“拔剑东门去”[6],铤而走险。剑在他们手中充分发挥了锐利的杀戮性,而这正是剑作为兵器的主要特征。同时,在古代社会,剑还被视为一种身份的象征。“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7]而且不同规格的剑在一定的领域里又由不同级别的人佩带:“……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长四其茎长,重七锊,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锊,谓之下制,下士服之。”[8]于是,剑在社会生活中又被打上了尊卑贵贱的等级烙印。
但是,在文学艺术的殿堂里,文人对剑又作了大量的加工和塑造,它不再仅仅被定义为一种冷酷无情的兵器或单纯的身份象征,而是有了更为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
《管子》曰:“昔葛天庐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9]这则带有一定神话传说性的记载,让剑在中国文人心中具备了某些与生俱来的神性和灵气。而且一柄良剑其铸造过程也非常复杂:它用料考究,须“采五山之精,合六金之英”[10],齐桓公、魏文帝曾挑选“美金”[11]、“良金”[12]造剑;而且铸剑必待“阴阳同光”[13],需要“吉日良时,雨师洒道,雷公发鼓,蛟龙捧炉,天帝壮炭,太一下观”[14],甚至有时要以人的鲜血作熔剂,《吴越春秋》记载:“干将曰:‘昔吾师之作冶也,金铁之颖不销,夫妻俱入冶炉之中。’” [15]剑的形成还和地域有关,并非何地都可出产良剑,《周礼》曰:“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越之剑,迁乎其地而不能为良,地气然也。” [16]因而剑就秉承了天、地、人三者精华,其价值更是虽有“有市之乡三十,骏马千匹,千户之都二” [17]或“倾城量金珠玉,犹不可与”[18]。然而宝剑的难得更让人对其充满向往之情。《越绝书》载:楚王令风胡子至吴越,求见铸剑名匠欧冶子、干将为其铸成龙泉、太阿和工市三枚宝剑,后晋郑“闻此三剑,求之不得,乃兴师围楚城。”[19]一场由剑引起的战争最终导致了伏尸百万。
剑的神圣与灵动又使它和中国人观念中的圣物——龙产生了联系。《豫章记》载:“吴未亡,恒有紫气见牛斗之间。张华闻雷孔章妙达纬象,乃要宿,问天文。孔章曰:‘惟牛斗之间有异气,是宝物也,精在豫章丰城。’张华遂以孔章为丰城令。至县,掘深二丈,得玉匣,长八尺。开之,得二剑。其夕斗牛气不复见。孔章乃留其一匣,而进之。剑至,光曜炜晔,焕若电发。后张华遇害,此剑飞入襄城水中。孔章临亡,戒其子,恒以剑自随。后其子为建安从事,经浅濑,剑忽于腰间跃出,遂视,见二龙相随焉。” [20]剑作为龙的化身与龙一体。而龙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理念中是一种通天神兽,是“沟通天、地、人的特殊中介”[21]。剑因此也具有了“变化屈伸,隐则黄泉,出则升云”[22]的神性。剑在这里同时被灌以如龙一般腾飞的本领,具有神秘莫测的色彩。《异苑》有言:“晋惠帝元康三年,武库火,烧孔子履高祖斩白蛇之剑,咸见此剑,穿屋飞去,莫之所向。”[23]《吴越春秋》中也提及剑的飞逝:“薛烛曰:‘善哉(湛庐剑——笔者注)!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庐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庐去如楚。” [24]此处剑又兼具了亲正厌邪的聪慧和近贤远佞的君子之德。
由于剑的珍贵和通灵,它作为兵器的威力也被大大加强:“……王引泰阿之剑,登城而麾之,三军破败,士卒迷惑,流血千里,江水抑扬”[25];《列子》也有记载:“卫孔周,其祖得殷帝之宝剑,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其一曰含光,视之不可见,运之不知其所触,泯然无际,经物而物不觉。二曰承影……其触物也,寂无有声,而物不疾。三曰霄练,方画,见其影,不见光。騞然而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此三宝传之十三世矣。”[26]剑在此处已明显脱离了简单的兵器形态,而具有了一种文学性。
正是有了艺术的推波助澜,剑在其后的不断流传过程中,逐渐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它或表现为一种人格品质:“良剑耿介”[27],屈原就以长剑为装饰来显示自己志行的高洁:“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被明月兮佩宝璐。世浑浊而莫余知兮,吾方高驰而不顾”[28];韩愈则把剑当作知心伴侣,“利剑光耿耿,佩之使我无邪心。故人念我寡徒侣,持用赠我比知音”[29]。或表现为一种非凡的才能或志向:庄子把“剑”分为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平民之剑三种,更赋予天子剑一种超世神力:“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按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30];梁朝吴均在《咏宝剑诗》中道:“我有一宝剑,出自昆吾溪。照人如照水,切玉如切泥。锷边霜凛凛,匣上风凄凄。寄语张公子,何当来见携”[31];初唐李峤同样将自己的才志凝聚在“剑”上:“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白虹时切玉,紫气夜干星。锷上芙蓉动,匣中霜雪明。倚天持报国,画地取雄名”[32]。或表现为人物形象:一为“虽复尘埋无所用,犹能夜夜气冲天”[33]之类,虽遭捐弃,仍养精蓄锐,决不自贬;二为坚信“剑之出匣,器利而能断”[34]之类,积极求仕,渴盼鸿鹄高飞。
二 李白之于剑
剑的刚柔相济、体文经武甚得历代文人珍爱,李白也不例外。生活中,李白喜佩剑,“风流少年时,京、洛事游遨。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35],“高冠佩雄剑,长揖韩荆州”[36],剑成为诗人引人侧目的饰物,突显出李白的桀骜和超群。而且李白好剑术,尝言自己“十五好剑术”[37],曾经“仗剑去国,辞亲远游”[38],《新唐书·李白传》载:“(白)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39],诗人对剑的熟稔可见一斑。李白喜剑还受社会风气所影响。唐代取士设“制举”一项,以待非常之才。《新唐书·选举志》:“唐兴,世崇儒学,虽其时君贤愚好恶不同,而乐善求贤之意未始少怠,故自京师外至州县,有司常选之士,以时而举,而天子又自诏四方德行、才能、文学之士,或高蹈幽隐与其不能自达者,下至军谋将略、翘关拔山、绝艺奇伎莫不兼取。”[40]剑术作为技艺也可成为出仕之阶。李白意识到此并付诸有行动:“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41];裴敬在《翰林学士李白墓碑》中谓李白“又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42]文中的“裴将军”,名裴旻,以剑术闻名当时。“文宗时,诏以白歌诗、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43]由此可见,剑在李白的生活中兼具了双重工具性:供娱乐和入仕之用。
李白同时把剑带入到他的诗作中,并渗入其独特的人格和情趣。剑在他笔下虚实相生,有着多层次的应用:或直用本意,或寓意象征。本文仅试图将整理得到的九十四首诗归纳总结,兼以李白生平为参照,对剑意象所蕴涵的四种诗人形象作一浅析。
(一)侠肝义胆,心向边塞的李白。
剑赋予了李白一种任侠精神。罗宗强先生认为:“处于历史上又一个繁荣时期的地主阶级,精力充沛,充满自信。它的一部分成员,须要借助各种方式表现自己的英雄气概,建立功业是一种适宜的方式,任侠也是一种适宜的方式,而且是一种更容易做到的方式”[44]。李白诗中的剑有很大一部分都揉合了侠的形象,它们直接或间接地表现了诗人豪宕俊爽的人格以及对自由的向往。
李白把剑作为游侠者的标志性符号,并将侠的英雄气质重点凝结在剑上。《侠客行》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45]的“赵客”,豪迈自由,重义轻生,他的侠义精神让李白欣赏,同时诗人自身崇侠尚义、功成身退的豪情亦蕴含其中。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46],和一些权贵子弟及士族中人一样,诗人希望通过任侠活动,诸如“勇决任气、轻财好施、结纳豪俊,以博取声誉,为进身之阶”[47];同时,任侠活动“实则已从带有英雄传奇色彩的非同凡响的行为,变为寻欢作乐的时髦生活方式了”[48],受到上至皇室将相,下至士族布衣的崇尚。因此少年游侠形象多次出现在李白诗中。《结客少年场行》:“少年学剑术,凌轹白猿公。珠袍曳锦带,匕首插吴鸿”[49];《少年行》其一:“击筑饮美酒,剑歌易水湄”[50];《留别广陵诸公》:“忆昔作少年,结交赵与燕。金羁络骏马,锦带横龙泉”[51]……诗人让剑附着了大唐王朝的青春气息和乐观奔放的时代潮流,用它极力刻画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少年游侠儿豪放无羁的个性和心中热烈似火的人生激情。
李白追求个性的自由张扬,同时将渴望建功立业的社会风气融入到游侠形象中,塑造出一批边塞游侠儿作为自己的化身。“羞作济南生,九十诵古文。不然拂剑起,沙漠收奇勋”[52],诗人虽身处江湖之远,于垂老之年仍寄壮心于沙场,希望藉此以遂平生之志。诗人把仗剑行义的侠义精神与爱国英雄主义合而为一,这种赴边救难的壮烈形象出现在二十余首诗中:“抱剑辞高堂,将投霍冠军”[53];“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54];“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55];“万里横戈探虎穴,三杯拔剑舞龙泉”[56];“酒酣舞长剑,仓卒解汉纷”[57]……在这些诗中,行侠与赴国难、报国恩,侠客与文人紧密结合,展现着诗人极具盛唐气象的形象。
(二)寄情朝庙,无奈遭弃的李白。
李白终生怀抱报国之愿,“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58]。可是仕途坎坷,志不得伸。这种遭遇使李白胸中多愤懑之辞,反映到诗作中便使其诗萦绕着一股不平之气。
九十四首诗** 有六首用到“弹剑”,分别是:《古风》之三十九、《行路难》之二、《赠从兄襄阳少府皓》、《玉真公主别馆苦雨,赠卫尉张卿二首》其一、《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和《献从叔当涂宰相阳冰》。在这些诗中,诗人借用《史记》中“冯谖客孟尝君”一事,描述自己落魄无依的处境,剑成为诗人悲歌感叹的工具。730年,李白初入长安,结识张垍,寓居于终南山玉真公主别馆,其实,此别馆只是一座无人居住的荒园,“厨灶无青烟,刀机生绿藓”[59]。诗人在这里颇受冷遇,遂以冯谖长铗之叹埋怨张垍:“翳翳昏垫苦,沉沉忧恨催。清秋何以慰,白酒盈吾杯。……独酌聊自勉,谁贵经纶才。弹剑谢公子,无鱼良可哀。”[60]李白此次入长安,本欲攀龙见明主,但遍谒王公大臣及玉真公主均无结果,“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61]。在此种境况下,诗人瞻念前途感觉渺茫一片,“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62],于是愤慨天地之大却无自己一席之地。
李白还以雄剑空置比喻自己才志不得重用,颇有穷途之叹。“雄剑挂壁,时时龙鸣。不断犀象,锈涩苔生”[63];“空谈帝王略,紫绶不挂身。雄剑藏玉匣,阴符生素尘”[64];“宝书玉剑挂高阁,金鞍骏马散故人”[65];“紫燕枥上嘶,青萍匣中鸣”[66];“古琴藏虚匣,长剑挂空壁”[67];“匣中盘剑装
鱼,闲在腰间未用渠。且将换酒与君醉,醉归托宿吴专诸”[68]……书剑萧条,诗人身怀长策却见弃于时,只好以狂歌痛饮发泄胸中郁闷。
(三)风云际会,慷慨激昂的李白。
诗人沉迹江湖,落魄于时,但其身上总会不时地迸发出自信与激情。《古风》之十六:“宝剑双蛟龙,雪花照芙蓉。精光射天地,雷腾不可冲。一去别金匣,飞沉失相从。风胡殁已久,所以潜其锋。吴水深万丈,楚山邈千重。雌雄终不隔,神物会当逢。”[69]在这首诗中,诗人以宝剑自喻,同时极力渲染宝剑的精妙与不同凡响之处,以此来衬托自己的超拔不群。所以此时的剑已成为诗人的化身。但是能欣赏这把绝世之剑的人——风胡子却早已不存于世,“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70]。于是神物自隐,天才寂寞。但宝剑的天生神采终难被深水重山遮掩,它们必将冲破困厄觅得知音。李白用宝剑的孤寂自比个人的怀才不遇,而且又用剑的自潜表达自己“松柏本孤直,难为桃李颜”[71],不愿屈身媚俗的洁傲。诗人在深感知己不存之时并没有甘于沉埋或牢骚满腹,而是积极地寄希望于未来,一旦风云四合,自己必会大展宏图。《梁甫吟》也运用了同样的艺术手法:“《梁甫吟》,声正悲。张公两龙剑,神物合有时。风云感会起屠钓,大人 屼当安之。”[72]这里的“龙剑”仍浓缩了诗人的自我形象。他要等待的只是神物会合的时机以便伺机而动,而这一刻终将到来,不必急躁烦恼。
李白这种昂扬的斗志同样也表现在《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一诗中:“卷身编蓬下,冥机四十年。宁知草间人,腰下有龙泉。浮云在一决,誓欲清幽燕。愿与四座公,静谈金匮篇。** 戴朝恩,不惜微躯捐。”[73]这首诗据《李白年谱》所注[74],当写于公元757年前后,时值李白已经过“十载客梁园”,入永王璘军幕。诗人以为此次出师东巡,旨在抗击安氏乱军,一清中原,故欲奋己之能立功报国。诗人以古代名剑龙泉剑表示自己胸怀经国长策,有能力为匡复国邦鞠躬尽瘁。龙泉宝剑终可啸傲神州,诗人那份沉迹多时忽又重见天日的兴奋、愉悦感早已浸透纸背。但世事难料,李璘兵败丹阳,李白一路逃难避祸,却最终陷于寻阳狱中。在狱中,李白多次上书申诉求援,后逢崔焕及宋若思相助才洗冤获释。遭此惨遇后李白仍未忘情于庙堂,即使卧病期间也曾两次赠诗张镐,以求有所用武之地。见《赠张相镐》其二:“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誓欲斩鲸鲵,澄清洛阳水。”[75]溢于言表的激情附着于剑身,使它渴望有大展神威的一天,“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76]。
(四)心绪惨淡,托身方技的李白。
但诗人一生多不得志,仕途的艰辛使其不得不独自漂泊江湖。在诗中李白多次用到孤剑零落,以此表达自身知音难觅、明主不遇的孤独和沮丧:“宝剑终难托,金囊非易求”[77];“长啸倚孤剑,目极心悠悠”[78];“西来何所为,孤剑托知音”[79]。每于此时,诗人倚剑登台远望,却是“苍榛蔽层丘,琼草隐深谷”[80],面对小人占据高位而君子却流落在野的社会现实,诗人也无能为力,只有“扣剑悲吟空咄嗟”[81],以至“三杯拂剑舞秋月,忽然高咏涕泗涟”[82],遂愤慨“何必长剑拄颐事玉阶”[83],心生归去之意,可人生目标的未实现又使他言不由衷,这时的李白徘徊而矛盾。
于是深感建功无望的诗人转而以“立言”为不朽之业,“剑是一夫用,书能知姓名”[84]。《留别曹南群官之江南》中也道:“十年罢西笑,揽镜如秋霜。闭剑琉璃匣,炼丹紫翠房”[85],李白由一个仗剑远游、积极入仕的文人转而变为“弃剑学丹砂,临炉双玉童”[86]的道士。乍看之下,剑在这里多了几分实物的形象,然而它们却在实际上代表着诗人积极而热切的成就功业之心。诗人虽每于遭受打击后都情绪消沉,抛却手中之剑,但其内心热情终不少泯,兼济天下之志仍在其体内澎湃,偶有微风吹过,便可在其心中掀起轩然大波。“骥老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87],以上三首作于晚年的诗更加突显出诗人持之终生的报国理想,只是表达上趋于曲折而已。
剑从文学传统中走出,携带了前人留下的创作痕迹。李白在诗作中继承了其身上的文化蕴义,同时又灌注了自己的才情,从而使得剑在他的手中独具魅力。诗人一方面借剑展示自身乐观向上的精神和对理想自由精神的向往;另一方面又抒发冀遇求知、怀才不遇的失落感。因此,剑就成了李白寄情抒怀的工具。
诗人李白在古代的时候杀过人吗
李白杀过人。当时他号称诗仙、酒仙、剑仙。
李白不仅文采斐然,其剑术亦是十分高明。他“十五好剑术”,“剑术自通达”。造诣非同一般。李白的诗,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合称唐代三绝。虽然“三绝”中没有李白的剑术,但其剑术之高却仅位于裴旻之下,居唐朝第二。开元十三年(725年),李白二十五岁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他远游多年,再加上剑术超卓,遇到山匪,就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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