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朗读者是讲什么的的知识,其中也可能会涉及朗读者的作者,现在开始吧!
朗读者第三季优美语段赏析?
1、有人说“不疯魔,不成活”,我很享受在这种若隐若现当中左右徘徊,这是我表演的语境,也是我的选择。——王千源
2、你用最不敬业的精神去演戏,结果世界上最单纯的观众,用这么炙热的心情去观看,真不次于在犯罪。——王千源
3、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秦玥飞等朗读迟子建的《泥泞》
4、脚踏大地,泥泞,我相信一定会磨砺他们的青春,让他们的人生焕发出与众不同的光华,这光华也必将与我们的时代交相辉映。——董卿
5、人的一生,总是在寻找一种平衡,忠贞的人,永远会得到忠贞;勇敢的人,最后也是用勇敢来结束。——麦家
6、我慢慢去想奶奶讲的那个神话,我慢慢相信,每一个活过的人,都能给后人的路途上添些光亮,也许是一颗巨星,也许是一把火炬,也许只是一支含泪的蜡烛。——《奶奶的星星》
7、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拥有多少财富,和拥有多大的房子,最重要的是拥有深厚的学识和崇高的思想道德。——康震点评《陋室铭》
8、有人说,我们这个时代不缺机会,所以也势必会让每个人面临很多的选择,那么,是遵从自己的内心,还是随波逐流;是直面挑战,还是落荒而逃;是选择喧嚣一时的功利,还是恒久平静的善良;无论如何,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做出一个在日后回想不让自己后悔的选择。——董卿
朗读者五分钟经典美文欣赏
一、陆川 王宗仁《藏羚羊的跪拜》
这是听来的一个西藏故事.发生故事的年代距今有好些年了.
那时候,枪杀,乱逮野生动物是不受法律惩罚的.就是在今天,可可西里的枪声仍然带着罪恶的余音低回在自然保护区巡视卫士们的脚步难以到达的角落.
当时,经常跑藏北的人总能看见一个肩披长发,留着浓密大胡子,脚穿长统藏靴的老猎人在青藏公路附近活动.
那天是他很有福气的日子.大清早,他从帐篷里出来,伸伸懒腰,正准备要喝一铜碗酥油茶时,突然瞅见两步之遥对面的草坡上站立着一只肥肥壮壮的藏羚羊.沉睡了一夜的他浑身立即涌上来一股清爽的劲头.丝毫没有犹豫,就转身回到帐篷拿来了杈子枪.他举枪瞄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只肥壮的藏羚羊并没有逃走,只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冲着他前行两步,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与此同时,只见两行长泪从它眼里流了出来,老猎人的心头一软,抠扳机的手不由得松了一下,
藏区流行着一句老幼皆知的俗语:天上飞的鸟,地上跑的鼠,都是通人性的.此时藏羚羊给他下跪自然是求他饶命了.
他是个猎人,不被藏羚羊打动是情理之中的事.他双眼一闭,扳机在手指下一动,枪声响起,那只藏羚羊便栽倒在地.它倒地后仍是跪卧的姿势,眼里的两行泪迹也清晰地留着.
次日,老猎人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对那只藏羚羊开膛扒皮,他的手仍在颤抖.腹腔在刀刃下打开了,他吃惊得叫出了声,手中的屠刀咣当一声掉在地上……原来在藏羚羊的子宫里,静静卧着一只小藏羚羊,它已经成形,自然是死了.这时候,老猎人才明白为什么那只藏羚羊的身体肥肥壮壮,也才明白它为什么要弯下笨重的身子为自己下跪.它是在求猎人留下自己的孩子的一条命呀!
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
老猎人的开膛破腹半途而停.
当天,他没有出猎,在山坡上挖了个坑,将那只藏羚羊连同它那没有出世的孩子掩埋了.同时埋掉的还有他猎枪……
二、许镜清 巴金《灯》
我望着这些灯,灯光带着昏黄色,似乎还在寒气的袭击中微微颤抖。有一两次我以为灯会灭了。但是一转眼昏黄色的光又在前面亮起来。这些深夜还燃着的灯,它们,似乎只有它们默默地在散布一点点的光和热,不仅给我,而且还给那些寒夜里不能睡眠的人,和那些这时候还在黑暗中摸索的行路人,
大片的飞雪飘打在我的脸上,我的皮鞋不时陷在泥泞的土路中,风几次要把我摔倒在污泥里,我似乎走进了一个迷阵,永远找不到出口。但是我始终挺起身子向前迈步,因为我看见了一点豆大的灯光。灯光,不管是哪个人家的灯光,那可以给行人——甚至像我这样的一个异乡人指路。
我爱这样的灯光,几盏灯甚或一盏灯的微光固然不能照彻黑暗,可是它会给寒夜里一些不眠的人带来一点勇气,一点温暖。
孤寂的海上的灯塔挽救了许多船只的沉没,任何航行的船只都可以得到那灯光的指引。哈里希岛上的姐姐为着弟弟点在窗前的长夜孤灯,虽然不曾唤回那个航海远去的弟弟,可是不少捕鱼归来的邻人都得到了它的帮助。
光驱散了我心灵的黑暗,热促成它的发育。一个朋友说:“我们不是单靠吃米活着的。”我自然也是如此。我的心常常在黑暗的海上漂浮,要不是得着灯光的指引,它有一天也会永沉海底。
三、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
老汪在开封上过七年学,在延津也算有学问了。老汪瘦,留个分头,穿上长衫,像个读书人;但老汪嘴笨,又有些结巴,并不适合教书。也许他肚子里有东西,但像茶壶里煮饺子一样,倒不出来。
人问:“老汪,你有学问吗?”
老汪红着脸:“拿纸笔来,我给你做一篇述论。”
“有,咋说不出来呢?”
老汪叹息:“我跟你说不清楚民,燥人之辞多,吉人之辞寡。”
四处流浪七八年,老汪终于在镇上东家老范家落下了脚。
老汪的私塾,设在东家老范的牛屋。十里八乡,便有许多孩子来随听。由于老汪讲文讲不清楚,徒儿们十有八个与他作对。
如讲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徒儿们以为远道来了朋友,孔子高兴,而老汪说高兴个啥呀,恰恰是圣人伤了心,如果身边有朋友,心里的话都说完了,远道来个人,不是添堵吗?恰恰是身边没朋友,才把这个远道来的人当朋友。
老汪的老婆叫银瓶。银瓶不识字,但跟老汪一起张罗着私塾,老汪嘴笨,银瓶嘴却能说,但她说的不是学堂的事,尽是些东邻西舍的闲话。
银瓶除了嘴能说,与人共事,还爱占人便宜。一次老范到后院新盖的牲口棚看牲口,管家老季跟了过来,在驴马之间说:“东家,把老汪辞了吧。”
“为啥?”
“老汪教书,娃儿们都听不懂。”
“不懂才教,懂还教个啥?”
老季说:“不为老汪。”
“为啥?”
“为他老婆,爱偷庄稼,是个贼。”
老范挥挥手:“贼就贼吧,我五十顷地,还养不起一个贼?”
这话被喂牲口的老宋听到了。喂牲口的老宋也有一个娃跟着老汪学《论语》,老宋便把这话又学给了老汪。没想到老汪潸然泪下:“啥叫有朋自远方来?这就叫有朋自远方来。”
《朗读者》的力量
初次看《朗读者》只因这里有一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的女人-董卿,她亲和的知性美,让世间多少女人所仰慕?而她主持的《朗读者》,当这一股清流之风拂过我双眼时,便再也停不下来。《朗读者》迸发的激情直抵我灵魂深处,昭示着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一个人、一段文,诠释出《朗读者》的意境之通幽。我是多久没被文化所洗涤,整日闲来无事,把光阴蹉跎在一部接一部的肥皂剧中,整个人的状态恍恍惚惚,是《朗读者》的力量,震撼住我的心魄,把我的潜意识里用语言和声音胚胎出一个自我来。从幕后采访走入生活,贴进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朗读,流露出情感的真挚,激发出我热血高涨的热情。
《朗读者》第一季第一期开播以“遇见”为主题,记得董卿开场语中有一句“遇见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见你之后,结婚我没想过别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决定一生的遇见。遇见爱情是容易的,经营爱情是要用不浓郁但经久的思想来对待,谁先被去削去了棱角不重要,而是为了这一句多么温馨的话:“哦!原来你一直在这里。”这种爱情力量的蓄发让两个人相知相属到老。看着《朗读者》字里行间充满着无限的期待,许多风华正茂的女子,正期待有缘人扣开心门,这种爱情的力量催生着脚底生风,想去寻觅一段最美的遇见。
午后沏一杯茶,坐在办公桌前,享受看舒适闲逸的时光,用心倾听着每一位朗读者用心娓娓道来的文字,仿佛深入其境,会因袅袅升起的情绪而泪流满面,也会时而有苦中作乐的甜,细掂着自己的人生轨迹也曾有几分相似的辣…··不管这个中滋味如何?包含的酸甜苦辣,总是有朝气的奔跑,累过痛过酸过苦过辣过的人,才知道人生百味皆尝的人是幸福的,朗读的是他们,却让我入了景。
《朗读者》的力量推动着人类的进步,许多人和事经过岁月的磨砺,我不羡慕那红灯酒绿的生活,但独慕那提篮买菜携手相扶的老人;我不羡慕粉妆玉砌的堆起的面容,但独慕在台上一颗赤子的心;我不羡慕味蕾上的享受人生,但独慕把日子过得不咸不淡,冷暖相宜的家庭……
打开中国古典的名著,墨香扑鼻而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董卿用她那响亮悦耳的声音朗读着,看完了《朗读者》的第一季还是意犹未尽,又重温了一次,这清流之风越过千山万水,把《朗读者》的第二季映入眼帘,我知道,已经有许多的人在期待《朗读者》的第三季何时来?
我无数次的想 。每天读一篇经典美文给孩子听,以便培养她的文学素养。朗读者这个节目里都是经典的文章,老少皆宜。读文章后 ,可以给孩子讲讲文章背后的故事。那些故事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孩子无法体会得到的。
以前的故事,现在的大事,未来的事情,我们都要知晓。
《朗读者》董卿主持的适合孩子看吗?
美国人的母亲董卿在央视主持《开讲笫一课》,这说明两个问题:一.现今中美处于僵持阶段,由一个美国人的母亲主持《开讲第一课》可化解中美矛盾,缓解中美对抗气氛。二丶央视人才严重缺失,没办法,只能用旧瓶装新酒。
至于说董卿主持《开讲第一课》值得孩子看吗?我认为非常值得。董卿主持功力和语言结构还是有一定水平,虽然现在是美国人的母亲,但她在讲爱国情怀还是令人动容的。她的洋洋洒洒演讲还是非常动情,本人听后也禁不住潸然泪下。
综上所述,董卿主持功力扎实,值得一赞,董卿冒着生命危险在美国生产也是她伟大的创举。美利坚合众国多了一个小居民,董卿又可以往返回大陆继续在央视\"发光发热\",又何乐不为呢?这不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大好事吗?最后用康德一句话作结束语:良心是一种根据道德准则来判断自己的本能,它不只是一种能力;它是一种本能。
爱过是发自内心的。但她却发自内心崇拜美国。所以她的开心第一课讲的再好,也是欺骗虚伪,
真正爱过国的科学家都从美国不惜一切代价回到祖国,那是发自内心的,
把自己孩子生在美国也算了,不惜一切代价加入美国国籍,能说明爱国吗,
一个公众人物应当表里如一,带头做爱过的典范,至少说懂在这一点上就没有做好
只要学生娃儿和其他孩子知道董卿在美国去生儿子,并且把儿子加入美国籍,就知道她爱国是说一套做一套,以后就再也不喜欢她主持的节目了!
董卿,是央视女持人中唯一最知性、最智慧、最亲和、最内外双修的实力主持人。
董卿,主持的两季巜朗读者》节目,是文化类节目中的佼佼者。无论是嘉宾的故事,或是书目选段的朗读,还是董卿在主持中体现出来的知性和亲和,最终汇成一股强大的气场,吸引着现场与电视机前的观众,赢得交口赞誉,好评如潮,两季节目均被豆瓣打分在8.6分。
巜朗读者》是一档难得的充满正能量节目,是一档让人受益匪浅的节目。适合各类人群收看。如果提问者能携同孩子一起收看,那你一定是一位很有文化教养的好家长。现在巜朗读者》都已结集出版,在巜新华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