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代加工应计入什么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 1、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原材料”科目核算范围内。
2、工业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在制造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品,在“库存商品”科目中核算。因此,受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1、接受客户交付的原材料等 不进行会计处理,但应当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2、发生的加工人工、制造等费用 借:生产成本——代制品 贷:应付工资、制造费用 等科目 3、完工入库 借:库存商品——代制品 贷:生产成本——代制品 4、收取加工费 借:应收账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结转代制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科目 贷:库存商品——代制品
物资采购这个会计科目应该怎么理解呢?
“物资采购”是老准则科目,新准则为“材料采购”。现在没有“物资采购”科目,也不使用这个科目了。
材料采购是指企业单位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采购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在途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购入的工程用材料,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材料采购与在途物资区别:
材料采购强调是计划成本法下正在路途中的材料;
在途物资强调是实际成本法下正在路途中的材料。
怎么样去核算一个产品的配装费呢?请教?
付加工费通过委托加工物资处理。发出委托加工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收回时借:自制半成品或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的差额就是加工费支付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等
受人委托加工产品怎么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应在“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2、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
3、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核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4、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
5、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扩展资料: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业务核算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分录: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贷:原材料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原材料(或产成品)贷: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变通的反映企业的库存,但这个流程是不完整的。因为:1、不能真实反映委外发出的企业材料成本,2、不能单独核算加工费用,3、不能明确反映委外加工的合作关系。
生产外包支付的委托加工费属于生产成本?
1、如果属于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应该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属于受托加工,收取的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结算收取加工费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半产品委托外加工,发生的费用记入委托加工产品成本。该类业务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会计处理: (1)、发出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 (3)、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4)、支付加工费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