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组织结构为院长、书记等,院长负责全院的全面工作。下边分设民庭、刑庭、行庭,即分别负责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庭长主要是负责各个庭的审判工作,即民庭庭长负责民庭的审判工作。
审判长,是各个庭里边的审判称谓,也就是所谓的法官了。有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负责记录)。
法院的组织结构为院长、书记等,院长负责全院的全面工作。下边分设民庭、刑庭、行庭,即分别负责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庭长主要是负责各个庭的审判工作,即民庭庭长负责民庭的审判工作。
审判长,是各个庭里边的审判称谓,也就是所谓的法官了。有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负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