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立宪哪一年结束?

生活经验014

预备立宪指的是清政府迫于压力在辛

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

取的一系列措施,亦称“筹备立宪”。晚清

预备立宪哪一年结束?,第1张

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

过程:预备立宪的最初步骤是,1905

年10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派

戴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

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同年11月,又命政务

处王大臣等筹定立宪大纲,设立“考察宪

政馆”。1906年8月,出洋考察的五大臣

经由欧美各国及日本考察后归国,拟出立

宪方案。载泽并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

中指出,立宪可以使“皇位永固,”“外患

渐轻,”“内乱可弥”,并说明“今日宣布立

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

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慈禧太后很欣

赏载泽的意见,七次召见出洋大臣,并经

御前会议反复筹划,于9月1日颁布“预备

仿行宪政”的谕旨。

这道谕旨中宣布了立宪的原则是“大

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预备实行

的时间是“数年后规模初具,查看情形,

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

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

近。”预备内容是“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

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

巡警,使绅民戏悉明国政,以预备立宪基

础。”这些措施实际还是清末“新政”的内

容。清政府要求天下“臣民”必须“各明忠

君爱国之义,”“尊崇秩序,保持平和以预

储养,成立宪国民之资格”,并强调先

从“厘定官制”入手。

清政府“预备立宪”既同立宪派的立宪

运动密切相关,又包含压抑革命派的用

意。在立宪问题上,立宪派与革命派存在

着尖锐的对立。从1903年起,立宪派就

积极宣传君主立宪,要求迅速加以实行;

革命派则坚决反对,并进一步发动反清武

装起义。当清政府颁布“预备立宪”的时

候,立宪派与革命派立即围绕“预备立

宪”展开了大论战。立宪派不但盛赞“五大

臣”出洋考察宪政,还把“君主立宪”看作

是救民于大旱之及时雨。革命派则著文立

说揭露“君主立宪”的欺骗性。有的革命党

人如吴越,还身怀炸弹去北京车站谋炸出

洋的五大臣。

设计:“预备立宪”进程的具体设计如

下:第一年(光绪三十四年,1908):

筹办谘议局(各省督抚办),颁布城镇地

方自治章程,编辑国民必读课本;

第二年(宣统元年),举行咨议局

选举,各省一律开办咨议局(各省督抚

办),颁布资政院章程,筹备城镇地方自

治,颁布国民必读课本;

第三年,召集资政院议员,举行开远

院以及推广厅州县简易识字学塾;

第四年,创设乡镇简易识字学塾;

第五年,推广乡镇简易识字学塾;

第六年,城镇乡地方自治一律成立;

第七年,民众识字义者须达到百分之一;

第八年,民众识字义者须到达五十分之一;

第九年,宣布宪法,颁布议院法,颁

布上下议院议员选举法,举行上下议院议

员选举,民众识字者须达到二十分之一。

这一进程设计的核心理念,所以必须

有一个开启民智、训练民众参政议政能力

的过程。进程设计当中,“国民必读课

本”是为了启发民众的民主、民权意识;

推广简易识字学塾是为了改变绝大多数民

众无法参与民主议政的劣境;“咨议

院,”则是一个供民众练习民主议政的场

所,“即议院之先声。”

发展:“预备立宪”谕旨颁布后,立宪

运动也由宣传推动阶段进入了发展阶段,

各地纷纷建立立宪团体,国内立宪派建立

的有上海的预备立宪公会(会长郑孝胥,

副会长张謇、汤寿潜),湖北的宪政筹备

会(会长汤化龙)、湖南的宪政协会(会长谭

延闿)、广东的自治会(会长丘逢甲)等。海

外的立宪派也积极响应。1907年2月,康

有为将保皇会改组为国民宪政会。同年10

月(九月),梁启超与蒋智由等又在东京组

成政闻社,鼓吹“预备立宪”。1908年(光

绪三十四年)以后,在清政府“预备立

宪”的诱动鼓舞下,立宪运动逐步进入高

潮,立宪派发动了几次召开国会的请愿。

清政府于1908年8月为拉拢立宪派,采取

欺骗手法,宣布预备立宪以九年为限,同

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二十三条,其

中关于“君上大权”的十四条,规定皇帝有

权颁行法律、黜陟百司、设官制禄、宣战

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军、总揽司法

权等,事实上仍同封建专制没有什么区

别。11月,慈禧太后、光绪帝(即清德宗

载湉)死去,溥仪继位。1909年改元宣

统,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

年内成立咨议局。立宪派在各省咨议局中

占据了领导地位。12月,十六省咨议局代

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在1910年又三

次请愿要求速开国会。10月,资政院在北

京成立,亦要求1911年召开国会。清政

府不得已将预备立宪期九年改为五年,定

于1913年召开国会,1911年先成立内

阁。同时下令驱散各地请愿代表。

1911年5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等机

构,公布所订内阁官制,组成新内阁。由

庆亲王奕团任总理大臣,在十三名国务大

臣中,汉族官僚四名,蒙古旗人一名,满

族八名,其中皇族又占五人,被讥为“皇

族内阁”。至此,清政府借“预备立宪”欺

骗国人,达到贵族集权、镇压民主革命的

目的完全暴露,立宪派的幻想随之破灭,

民主革命更加高涨。

结束:1911年爆发辛亥革命,清政

府又公布《宪法重大信条+九条》企图挽

救自己, 但已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