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讲解,需要讲解需提前申请
为进一步规范展厅讲解及社会教育活动秩序,确保对博物馆展览、展品诠释的真实准确,保障公众参观权益,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参观环境,甘肃省博物馆就展厅讲解活动通知如下:
一、甘肃省博物馆正常开放期间,向社会公众提供多种形式的讲解服务,涵盖基本陈列、专题展览与临时展览(具体信息见甘肃省博物馆官网、微信公众号、订阅号)。
二、为确保文物及展览相关信息传播的正确性,未经馆方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展厅开展讲解(含开展教育活动)。
三、确需在甘肃省博物馆展厅内开展讲解活动的,须提前5天在展厅西侧服务台提交申请,报备讲解及开展教育活动的内容(含详细讲解词、活动方案、讲解人员、资质证明、安全承诺等)。
四、从事社会教育服务事业3年(含)以上,且行业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馆内基本陈列和专题展览讲解授权资质。
五、获准入馆讲解(含开展教育活动)的馆外相关单位讲解人员,须于入馆讲解当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甘肃省博物馆展厅西侧服务台社会教育部换取临时讲解证,并佩戴在胸前显著位置。
六、讲解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甘肃省博物馆相关规定,严禁大声喧哗、长时间停留在文物观赏有利位置、倚靠展柜、现场揽客等影响观众正常参观秩序的行为。组织讲解及开展教育活动时不允许使用扩音设备,不得阻塞参观通道。如在讲解过程中有不文明言语及行为的,甘肃省博物馆将终止其讲解并劝离展厅。
七、未经甘肃省博物馆允许,擅自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以及违反通知各项规定的人员,甘肃省博物馆安全保卫部门有权终止其讲解行为并责令离馆。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参观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及其单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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