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封与轮候查封,如何分配执行款,主要考察被执行人是自然人还是企业法人。
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的,若未破产的,按照查封的先后顺序分配执行款。此时,执行款为165万元,扣除评估费、执行费后,价值远小于债权,房屋自然属于首先查封人了,当然前提是要向执行法院申请以房抵债。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这种情况显然属于“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此时,任何一个轮候查封人或者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均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此时,分配不管查封的先后顺序。
首封与轮候查封,如何分配执行款,主要考察被执行人是自然人还是企业法人。
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的,若未破产的,按照查封的先后顺序分配执行款。此时,执行款为165万元,扣除评估费、执行费后,价值远小于债权,房屋自然属于首先查封人了,当然前提是要向执行法院申请以房抵债。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这种情况显然属于“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此时,任何一个轮候查封人或者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均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此时,分配不管查封的先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