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17世纪,近代科学奠基人之一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在《新工具》中,便列举出印刷术、火药和指南针,“这三种东西已改变了世界的面貌。第一种在文学上,第二种在战争上,第三种在航海上。由此又引起了无数变化。这种变化如此之大,以至于没有一个帝国,没有一个宗教教派,没有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能比这三种科学发明在人类的事业中产生更大的力量和影响。”此时培根已经率先察觉到了三者作为撬动历史新工具的作用,但对于其源流却没有清晰的追溯。
1838年,传教士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接触到中国古代文明,在其著述中也讲到了“三大发明”:“中国人的发明天才很早就表现在多方面。他们的三大发明(指南针、印刷术、火药)对欧洲文明的发展,提供异乎寻常的推动力。”麦都思首次突出了发明权的归属问题,但依旧停留在“三大发明”阶段。当然,我们更可以相信,培根和麦都思并非不了解造纸术,而是与多数人一样,将造纸术和印刷术视为一个整体。很快,造纸术就被从隐含的提名列表中被剥离出来了。
传教士艾约瑟(Joseph Edkins)在其1859年出版的《中国的宗教》一书中比较了中日两国的文明,曾将四种发明并列,指出 “他们(日本)没有如印刷术、造纸、指南针和火药那样值得夸耀的非凡发明与发现。”自此,“三大发明”到“四大发明”完成了形式上的过渡,此后的诸多学者都开始采用“四大发明”的说法。
首次明确提出中国“四大发明”说,来自美国学者卡特(Thomas Francis Carter),在他1925年出版的《中国印刷术的发明和它的西传》一书的序言中写道:
“四大发明(Four Great Inventions)在文艺复兴初期之欧洲的流播,对近代世界的形成起过重大作用。造纸和印刷术,为宗教改革铺平了道路,使教育普及成为可能。火药的使用,消除了封建制度,创立了国民军制。指南针导致发现美洲,从而使世界全局代替欧洲一隅成为历史的舞台。这四大发明以及其他的发明,大都源自中国。”
在此后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西方和中国的学者中间,“三大发明”和“四大发明”说在许多场景得以共存。30年代之前,中国教科书记载:“中国技术有功世界者三事:一为罗盘,二为印刷术,三为火药。”30年代后,“四大发明”就正式进入教科书的知识体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