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阶段:义务教育学校,也就是初中、小学阶段。
实施范围: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等优秀教师在一个学校工作满6年以上,且认定为优秀教师满3年以上的,除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年、处于病休期间等情况的,原则上应纳入县域内优秀教师交流轮岗范围。
轮岗区域:县域内,也就是每个区市内部轮岗,市南的在市南轮岗,市北的在市北轮岗,不跨区轮岗。
轮岗人数:每年县域内优秀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含参加任教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优秀教师人数)不低于教督〔2017〕6号文件规定。
实施阶段:义务教育学校,也就是初中、小学阶段。
实施范围: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等优秀教师在一个学校工作满6年以上,且认定为优秀教师满3年以上的,除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年、处于病休期间等情况的,原则上应纳入县域内优秀教师交流轮岗范围。
轮岗区域:县域内,也就是每个区市内部轮岗,市南的在市南轮岗,市北的在市北轮岗,不跨区轮岗。
轮岗人数:每年县域内优秀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含参加任教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优秀教师人数)不低于教督〔2017〕6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