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的时候,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其中方案中指出了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划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1、第一档中央分担80%,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第二档中央分担60%,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
3、第三档中央分担50%,包括辽宁、福建、山东3个省。
4、第四档中央分担30%,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直辖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
5、第五档中央分担10%,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
综上来看省二胎国家是有一定补贴政策的,具体是在医疗卫生上。
二、二胎奖励标准是多少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5.产前检查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检,应算作工作时间。
6.产前假
孕7个月以上,申请产前假,如单位批准,工资按八成发。
7.哺乳假
职工生育后,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男同胞则能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