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的新规,乘坐火车出行将实施新的携带物品规定。主要变化包括:
1. 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道具枪等枪支、子弹类;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等易燃易爆类(酒类首次明确规定);剧毒农药、杀虫剂、有液蓄电池等有毒有害或放射性、腐蚀性类。
2. 禁止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包括锐器(包括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雕刻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钝器(棍棒、球棒、桌球杆、曲棍球杆等);工具农具(包括钻机、锥、锯、焊枪、镰刀、铡刀等);以及其他飞镖、弹弓,不超过50毫升的防身喷剂等。
3. 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酒类饮品(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24%、小于或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在出行前,建议查询相关政策或咨询当地铁路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